厦门位列全国小康城市百强第14位

日期:11-29
厦门小康社会治理指数

原标题:厦门位列全国小康城市百强第14位

厦门又获得一个重量级荣誉,进入全国“小康城市100强”,排名连续上升,并入选“新时代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范例城市”。

日前,由中国信息协会主办、信用专业委员会和竞争力智库承办的“中国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上发布了《中国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报告2018》。

中国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体系分别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文化建设、生态环境、社会治理5个领域对城市进行系统监测,形成小康经济指数、小康生活指数、小康文化指数、小康生态指数、小康治理指数等五个小康分项指数,它们集成“全面小康指数”,衡量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体水平。

在2018中国地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含副省级城市)中,深圳、杭州、苏州位列前三位,福建省共有7个城市上榜,包括厦门、福州、泉州、龙岩、莆田、三明、漳州。“2018中国县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中,石狮、晋江、福清、南安、永安、邵武、龙海等7地入选。

厦门在全国的排名实现连续上升。2016年厦门排名第26位,2017年排名第15位。根据此次报告,厦门以130.09的全面小康指数位居福建省首位,全国第14位;在小康分项指数中,小康经济指数、小康生活指数、小康文化指数、小康生态指数均为A+级,为最高指数,小康治理指数为A级。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晋江还入选“新时代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范例城市”,范例城市共有10个地级市(含副省级)、10个县级市获选。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着力提升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水平,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效显著。

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2017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0018.7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623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017元,收入稳居全国全省前列。生活消费方面,厦门2017年恩格尔系数为30.8%,远低于39%的富裕线,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稳定地站在了“富裕”的门槛内。

收入稳居

全国前列

收入方面,2017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0018.7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623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017元,居全国全省前列

生活水平

相对富裕

生活消费方面,厦门2017年恩格尔系数为30.8%,远低于39%的富裕线,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稳定地站在了“富裕”的门槛内

文教娱乐

支出增加

厦门居民重视物质与精神的双丰收,2017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用于文化、教育、娱乐及服务方面的支出达到3323.12元

生态指标

全国领先

2017年厦门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2%,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名列第四,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耗电572.05千瓦时,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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