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来宾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兴宾区陶邓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何慧芹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何慧芹在分管陶邓镇社保中心期间,对新农保工作过问较少,督促检查不到位,致使镇社保中心、村协办员未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导致辖区内18名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仍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共计1.386万元。2018年9月,何慧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象州县妙皇乡民政办原负责人韦周敏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韦周敏在担任妙皇乡民政办负责人期间,对塘头村委和寮村村委上报黎某等4名优抚对象的死亡情况报告,未按要求核对并及时办理停发优抚金,造成黎某等4人死亡后仍继续发放优抚金共计7.527万元。2018年8月,韦周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忻城县思练镇厂上村委原第一书记周育全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2月至2018年4月,周育全担任思练镇厂上村第一书记,其在2017年5月开展育肥牛项目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厂上村委里正屯育肥牛情况没有认真核查,导致2户村民在没有养牛的情况下,违规领取育肥牛补贴共计1.2万元。2018年9月,周育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武宣县武宣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黄相勋工作失职问题。黄相勋作为该镇回龙村委付东村贫困户的帮扶联系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未深入调查了解,对脱贫标准中的“八有一超”学习掌握不够,2016年11月在帮扶对象住房不达标情况下就签字同意其脱贫,造成脱贫数据失真。2018年8月,黄相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来宾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