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赏罚分明规范的士拒载

日期:10-31
草案解除合同严重者

原标题:以赏罚分明规范的士拒载

的士拒载、绕道、中途逐客……这些市民遇到的烦心事该如何监管?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据了解,《草案》对出租车拒载情况加大了管理和处罚力度,拟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拒载最高罚2000元;情节严重者,出租汽车经营者可按约定解除合同。

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及行业管理水平提高,广州出租车整体服务质量得到良好的改善。但是,在高峰或深夜时段,“的士拒载、中途加价”等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出租车难以精准供需,供求双方中,司机占主动地位。另一方面,出租车行业优胜劣汰机制并未完善,守信者与失信者无法拉开差别。

此次《草案》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并指出“情节严重者,可按约定解除合同”,就是要震慑、打击这些投机者,从底线上保障乘客的权益。但要引导出租车司机抛弃“投机”想法与行为,除了惩与罚,也要奖与赏。政府与行业不妨共同建立一个完善的赏罚体制,例如设立守信积分制度,对没有拒载议价违章记录的司机累计积分,积分越高,收入与奖励越高。反之,如果出现拒载议价的情况,则可以作出相应的扣分罚款,情节严重者更可以将其积分奖励清零,甚至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从而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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