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

日期:10-30
网通数据政务

原标题:上海1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 沈则瑾)上海市政府新闻办10月30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这是上海第一部关于公共数据管理与“一网通办”改革的地方政府规章。

上海市政府秘书长汤志平说,我们希望能够努力让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目前已经在做探索,这次把“一网通办”纳入管理办法,在立法上给予了保障。尽管还有很大的提升过程,但我们希望从这些方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体验感:

事项要全覆盖,目前接入网上事项已经覆盖了1046项,累计办理量336万件;注册要越来越便捷,现在注册用户已经超过744万,法人用户超过189万;客服全天候;支付要全渠道,截至10月29日,20项个人业务非税收入收缴事项已纳入公共支付平台;实现快递帮你跑;服务更便捷,线下实现异地办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共169个事项,167项在全市的287个街、镇、社区的事务受理中心可以通办,不受户籍地限制;证照电子化;服务更智慧。

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朱宗尧介绍,加强公共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快公共数据的归集、整合、共享,是上海公共数据立法的关键点,也是一个重要的目标。上海通过两个方面开展这项工作:

一是通过编制“三清单、一目录”推进整个公共数据的梳理,摸清家底。“三清单”即需求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摸清数据在哪里,谁采集、谁拥有、谁规范。

二是围绕“聚通用”来推进整个公共数据的整合与共享。“聚”是数据的归集,是公共数据管理的一个重要规则,也是数据利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截至到目前,上海大数据中心已经归集了全市近1/3的政务数据,尤其是各个部门应用最多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等四大“基础库”,已经完成全量归集,今年年底之前还会归集公共信用等方面的主题数据库,年内实现政务数据的归集不少于50%,明年实现政务数据的全量归集。

“通”是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关联。上海大数据中心已经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9月底已经上线运行。现在“一网通办”里很多数据交换共享都是基于这个平台进行的。“用”就是数据应用。这是数据归集、整合、共享的重要目的。现在的应用主要是围绕前端的“一网通办”,今年年底“一网通办”里面的数据要实现100%的按需共享使用。

据悉,下一步上海还会推动一系列配套的地方标准、规章制度出台,各有关单位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优化完善工作,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获得政务服务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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