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追讨!哪怕再远再难
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被盗流失海外,牵动无数国人的心。
从佛像几年前在匈牙利“重见天日”起,中国福建村民从未停止依法追讨的努力。
当地时间31日下午,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将举行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追讨肉身坐佛像的第二场法庭听证。
新华社记者从中荷律师团获悉,代表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浦村的6名村民有望出席听证会。
应福建村民要求,荷兰法庭已对荷兰藏家电脑中有关佛像转手交易的信息数据实施取证固定行动。
出席,村民在路上
福建村民的荷兰诉讼代表、荷兰籍律师扬·霍尔特赫伊斯告诉记者,这是法庭宣判前最后一场听证。
福建村民首先要使“荷兰藏家奥斯卡·范奥维利姆所持佛像就是阳春村普照堂被盗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像”这一事实确立,法庭才会就“被告持有佛像是不是善意取得、被告对佛像有无所有权”展开辩论。
这是2015年3月3日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拍摄的观众参观僧人肉身宝像的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据中荷律师团成员介绍,去年首场听证后,福建村民提交了6份补充证据,其中最重要的一份是福建省文物鉴定中心出具的全面调查报告。
这份报告系统严密地论证了被告所持佛像就是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
霍尔特赫伊斯说,福建村民要求派代表出席此次听证。
“被告方向法庭提交了46页补充陈述和18项补充证据。原告方必须在听证会上对新的事实和证据以及专家观点做出回应。如无福建村民代表出庭陈述,这将是一场不公平的听证。”
计划出庭的福建村民代表告诉记者,他们前往荷兰的签证申请已获批准。6位村民代表计划30日从广州搭乘航班,有望在听证会开始前抵达阿姆斯特丹。
证据,法庭已固定
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在阳春村普照堂被供奉上千年,于1995年12月15日发现被盗。
2015年3月24日,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普照堂看守人林乐惠在为章公祖师佛像上香。新华社记者姜克红 摄
2015年3月,该佛像在匈牙利展出时引起广泛关注,佛像持有者范奥维利姆随即撤展。
在此后的归还谈判中,范奥维利姆提出了福建村民无法接受的条件。
2016年5月底,福建村民委托中荷律师团在荷兰提起诉讼。
在2017年7月14日举行的首场听证中,范奥维利姆当庭坚称已用佛像与一个希望保持匿名的“第三方”交换了其他艺术品。
福建村民代表要求法庭命令被告披露其所述“交换协议”及“第三方”身份,要求法庭宣布“交换协议”非法且无效。、
霍尔特赫伊斯说:“被告继续拒绝提供已将佛像转手的证据、拒绝公布‘第三方’身份,对其所述事实一直未予澄清。福建村民提出单独动议,要求法庭取证固定,法庭予以批准。”
据悉,荷兰检察官和法警已进入范奥维利姆在阿姆斯特丹的住处,从他的电脑中复制了所谓“交换协议”及“第三方”身份有关的特定信息。
相关数据现由独立第三方保管。
原告方曾申请获得这些数据,法庭未予批准。
霍尔特赫伊斯说,法庭驳回原告申请可能是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考虑。
“我们将根据法庭判决考虑是否再次提出申请。最重要的是,我们可能已经固定了被告电脑里有关‘交换协议第三方’的信息证据。”
地位,国法已确认
关于福建村民正在国内进行的平行诉讼,霍尔特赫伊斯指出,被告一直主张中国村委会不具备作为诉讼主体的权利,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开庭审理此案,进一步确认了中国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其中包括拥有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教授霍政欣告诉记者:“在认定诉讼主体资格时,荷兰法庭主要依据国内法,适当参考外国法。荷兰法庭有自由裁量的空间。我们当然希望荷兰法庭采纳我们的观点。”
2015年3月24日,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村民聚集在供奉“肉身坐佛”章公祖师的普照堂周围。新华社记者姜克红摄
霍政欣同时指出,中荷两国没有签署相互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的双边协定,也没有适用的多边条约。一般而言,中国法庭的判决很难在荷兰得到承认和执行,反之亦然。章公祖师佛像现在荷兰,被告也在荷兰,此案的荷兰诉讼判决具备实际执行的可能。
据悉,负责审理此案的荷兰法官已增至3名。
霍尔特赫伊斯说,法庭将在听证会后择日宣判,届时可能宣布最终判决,也可能宣布临时判决,比如要求诉讼某方就某项主张提交补充证据。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