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三季度我国城乡低保标准保持增长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0日讯(记者韩秉志)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张卫星在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19.9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75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4754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6%、12.9%。
张卫星说,今年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提高农村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
“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加快衔接,全国所有县(市、区、旗)的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张卫星说。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说,在资金投入方面,民政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资金投入,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1亿元,较上年增长5.2%;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较上年大幅增长52%,社会救助兜底能力得到提高。
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底到2017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2068元提高到4301元,增长108%;全年支出农村低保金从658.2亿元提高到1023.2亿元,增长55.5%,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经与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比对,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176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已脱贫878万人、未脱贫884万人),12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供养(其中已脱贫50万人、未脱贫76万人)。两项合计,共有188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已脱贫928万人、未脱贫960万人)。
张卫星说,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经办中腐败和作风问题,指导地方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