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信用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王昊男)“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拿到施工证,审批时间从109个工作日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记者从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了解到,北京市以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全类型以及办事全流程进行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新体系。
据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王玮介绍,通过流程再造、分类管理,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实现了审批环节和时限应减尽减。“不同类型的项目适用不同的审批流程,我们将建设项目按照实施方式分为内部改造、现状改建和新建扩建三类。内部改造项目最为简化,可直接从施工许可开始办理,只需21个工作日即可办完。现状改建项目,可直接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开始办理,只需28个工作日即可办完。新建扩建项目,须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始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09个工作日减少到29—44个工作日。”
据了解,为了给建设单位“减负”,按照依法、规范、必要的原则,北京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各类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能减则减,不再设置“兜底条款”。比如,对于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招投标;取消建设单位办理资金保函或资金到位证明;相关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由办理部门向其他行政机关推送,实现信息共享,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反复提交。
流程简化了,申报材料减少了,监管能不能跟上?“本次改革不仅是审批流程的优化完善,更是一场从理念、制度到作风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是推动政府管理方式从‘许可管理’到‘信用管理’、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王玮介绍,北京通过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在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上,一方面,推行“法人承诺制”,建设单位须就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并在竣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做出书面承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施工图、承诺书以及规划国土部门推送的土地出让合同、工程证即可核发施工许可证。另一方面,坚持“信用管理”与全过程监督挂钩,将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的各种评价,作为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履行承诺的工作内容,后置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由规划国土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即开展监管,并向相关部门同步推送有关信息,确保建设单位的各项承诺以及各相关审批事项的要求能够落实落地。
此外,北京市还积极推动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向全项目类型覆盖,日前印发了《北京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其中,除了要求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外,还要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政府投资市政线性工程等其它类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