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交警部门推进交通违法快办
增加电子支付渠道、简化证照材料……“网上办”、“自助办”、“一窗办”
自治区交警部门推进交通违法快办
都市消费晨报讯(首席记者张梦雨通讯员曹敏)10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的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通气会上了解到,新疆交警部门将通过增加电子支付渠道、提升备案审核效率等方式,进一步加快推进交通违法处理“网上办”、“自助办”、“一窗办”。
自治区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所所长冯朝阳介绍说,目前,新疆交警部门进一步改进交通违法处理,加快推进网上自助快办。此次改进交通违法处理,加快推进网上自助快办主要涉及免证照复印件、增加电子支付渠道、简化证照材料等6个方面。
免提供证照复印件。处理交通违法时,需要采集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证照材料的,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拍照或者扫描留存,无需提供复印件。
取消违法处理无关证照材料。当事人处理非本人名下的个人非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无需提供其他无关证照材料。
落实“一个窗口”处理疆内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全疆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可处理疆内道路发生的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以及疆内登记机动车在外省道路发生的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违法。
增加电子支付渠道。目前全疆范围内已开通银联在线缴纳罚款功能。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缴纳罚款,并通过平台“罚款缴纳”功能自助缴纳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的罚款。
提升备案业务的审核效率。群众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提交的备案业务申请,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属地审核原则进行受理、审核,并在用户申请备案非本人业务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同时,所有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服务窗口均开通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和其它类型车辆的审核业务。
简化车辆备案所需证照材料。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驾驶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待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后,即可在驾驶人注册“交管12123”手机APP所在地的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服务窗口申请并备案车辆。机动车所有人无需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可将材料交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
□继续阅读
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更加优化完善
都市消费晨报讯(首席记者张梦雨通讯员曹敏)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统称“公安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是全国统一的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通过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或登录该管理平台(http://xj.122.gov.cn),注册成功后就可以网上自助查询车辆违法情况、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等各项车驾管业务,无需再到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窗口和银行现场办理,免去了奔波之苦。
其中,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功能是该平台的一大亮点,能够极大地减少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近期,公安交管部门对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包括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改进罚款缴纳方式、优化备案流程等,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更便捷。
□新闻链接
交警部门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手机上搞定
都市消费晨报讯(首席记者张梦雨通讯员曹敏)10月29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通气会,新疆交警部门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警保合作”快处快赔改革。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大队大队长艾克拜尔·艾买提介绍说,目前,全疆范围内已全面推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处理,可以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且车辆可以移动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快速处理系统,以自行协商或在线申请交警认定的方式处理轻微财损交通事故。”艾克拜尔说。
艾克拜尔表示,如果当事人没有条件利用“交管12123”手机APP快速处理系统的,可对现场进行拍照后,立即到就近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站点,服务站点公安民警、辅警以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利用“交管12123”手机APP,引导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或在线申请交警认定的方式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为方便老百姓在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时及时得到理赔,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与“中国保信平台”对接并搭建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事故互联网在线定责、定损、理赔全流程处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艾克拜尔表示:“目前,全疆有5家财险保险公司完成了与‘中国保险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当事人利用‘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完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认定书等相关信息会第一时间自动推送至保险公司业务办理平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当事人办理定损、理赔业务。”
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常见问题答疑
1、通过公安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能够处理哪些车辆的交通违法?
答: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备案成功后满足“问题6”所列举情形的条件下,还可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
2、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需要重复注册码?
答:不需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属同一平台的PC端和APP端,数据是通联通用的,只需在一端进行注册即可。
3、本人名下机动车需要备案吗?
答:驾驶人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后,本人名下机动车将由平台直接关联到驾驶人名下,不需要备案。
4、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有哪些途径?
答: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和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备案非本人的个人名下小型汽车。
5、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是否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进行面签?
答:不需要。驾驶人在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6、通过平台可自助处理本人机动车哪些交通违法?
答:通过平台处理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含)的;处罚决定为非警告(无罚款、无记分)的;待处理交通违法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7、平台支持的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有哪些?
答:目前,平台在新疆已开通所有带银联标识银行卡在线缴纳罚款功能,还可通过平台“罚款缴纳”功能自助缴纳民警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
8、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驾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待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所有人无需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可将材料交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