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药明血清违规出境整改完成
北京商报讯(记者钱瑜姚倩)10月29日,药明康德发布公告称,科技部于2016年10月21日对公司子公司苏州药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所涉及的不合规行为已于2017年整改完毕,并经科技部验收合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显示,苏州药明未经许可将人类遗传资源(人血清)作为犬血浆违规出境,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科技部决定对苏州药明进行警告,没收并销毁该项目中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并暂停受理苏州药明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和出境活动的申请,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恢复。
药明康德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行政处罚是科技部于2016年10月针对苏州药明2014年存在的单次不合规行为所作出的,该行政处罚涉及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均为同一个试验项目样本,公司和苏州药明并未新增该类行政处罚及不合规行为事项。此外,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了苏州药明受科技部行政处罚一事。
药明康德在公告中进一步指出,公司和苏州药明在发现上述不合规行为后,立即开展自查,积极按照科技部的要求依法对所涉人类遗传资源(人血清)进行了销毁。为防止再次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公司及苏州药明还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同时,公司和苏州药明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了《涉及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项目和活动的管理制度》等人类遗传资源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预防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此前,科技部网站上发布了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药明康德控股子公司因未经许可将5165份人类遗传资源(人血清)作为犬血浆违规出境而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