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严惩违规转租公租房

日期:10-30
北京严惩违规转租公租房

原标题:北京将严惩违规转租公租房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实习记者彭慧)10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严格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监督管理,加大对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规定严禁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并表示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的家庭,五年内禁止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补贴)、禁购共有产权房。

《通知》表示,经查实家庭确有违规使用行为的,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5年后再次申请且取得备案资格的,应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为主。

据了解,今年9月底,石景山区京原家园、朝阳区双桥家园和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被举报存在转租行为。针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家庭,相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规取消保障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计入不良信用档案。对转租行为涉及的中介公司,相关住建房管部门此前表示正调查取证,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具体惩治措施上,《通知》规定,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家庭警示教育,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时,要书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

同时,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要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举报箱和公示牌,公示牌应写明“本小区(楼栋)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违法必究”等字样,同时要公示项目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及举报电话等内容。产权单位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房屋使用情况,发现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要按照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并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产权单位上报、群众举报、核查检查等方式发现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涉嫌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保障房行为的,应当同步启动家庭资格取消的核查工作。经调查核实,家庭确有违规使用行为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租房本身是更低一层的保障性住房,如果市民在公租房上进行违规转租、转借行为,将会对家庭信用产生不良影响,这将导致今后在认购有一定性价比的共有产权住房上,也会面临各类限制。根据《通知》来看,今后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认购规范将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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