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塌方式腐败后获提拔的“70后”出任要职(图)

日期:10-29
政治部周跃武山西省

原标题:山西塌方式腐败后获提拔的“70后”,出任要职

10月29日,山西运城市政府官方网站“领导信息”栏目更新显示,周跃武已任运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运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三天前,10月26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曾贵因工作变动辞去运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任命周跃武为运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运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周跃武在山西省检察院工作多年,并曾在山西塌方式腐败后,被提拔为厅局级干部。

公开简历显示,周跃武是“70后”,出生于1970年2月,晋中市榆社县人,1994年毕业于山西大学经济学系经济学专业。毕业后就进入山西省检察院,历任山西省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政治部办公室主任(正科),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刑事申诉检察处处长等职。

2014年山西塌方式腐败爆发后,当年9月,周跃武由山西省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处长、检察员,调任山西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检察员。

当时,选人用人一度成为山西的难题,山西省管系统干部空缺就一度接近300人。如何防范“今天提上来,明天又进去了”,山西采取了“六全”跟踪(干部选用所有环节全程民主、全程差额、全程署名、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全程追责);“六查”考验(查档案、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业绩、查案件、查年终考核结果、查巡视反馈意见相关资料)等选人用人举措。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就在上述选人用人背景下,2015年6月29日,周跃武出现在山西省委组织部的任前公示中,拟由山西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提拔为山西省直副厅长级职务。

任前公示结束后,周跃武走上山西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副厅长级)、检委会委员岗位。

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个省(市)设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山西成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3个试点省份之一。周跃武和他的反渎职侵权局的同事们,面临整体转隶的任务。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2017年1月19日,山西省监察委挂牌成立,62名山西省检察院转隶干部走上了新岗位。其中,周跃武成为了山西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现第二执纪审查调查室)主任。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转隶不久,周跃武和他所在的山西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拿下了山西留置第一案。

2017年2月初,第十纪检监察室收到了领导批转的一条问题线索,要求他们进行审查研判。

“居然是他!”拿到这份线索的时候,周跃武眉头一皱。一个对他来说并不陌生的名字,出现在了批件上——郭海,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山煤集团是全省唯一一家拥有煤炭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这样一家专业的贸易企业,由于郭海等相关人员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了40多亿元的巨额国有资金损失,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在2014年案件发生后,有关执纪执法机关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然而,郭海案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预料。该案件既有违纪问题,又有违法犯罪问题;既涉及失职渎职问题,也涉及经济受贿问题。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前,违纪违法问题多头办理,单是违法犯罪问题就由于涉及不同的罪名由不同的机关、部门查处。因此,虽然有关机关均立案调查,但仍造成郭海案件在案发后近三年的时间里,迟迟没有结案。社会上对此议论纷纷:“郭海究竟有什么能量,被调查三年居然还平安无事!”

“面对这一难啃的‘硬骨头’,周跃武带领十室人员立即对线索进行审查”,报道称,同年3月21日,对郭海采取留置措施。该案也由此成为山西省监委成立后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

周跃武简历

周跃武,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晋中市榆社县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90.09—1994.08 山西大学经济学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4.08—1995.08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

1995.08—1999.07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科员级书记员;

1999.07—1999.11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科员;

1999.11—2001.09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科级助检员;

2001.09—2004.01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主任(正科)(其间2000.09—2003.07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4.01—2004.06 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2004.06—2006.09 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检察员;

2006.09—2009.04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检察员;

2009.04—2010.05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员;

2010.05—2014.09 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处长、检察员(其间:2009.07—2010.06挂职省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2014.09—2015.06 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检察员;

2015.06—2017.01 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副厅长级)、检委会委员;

2017.01—2017.08 省纪委监委副厅长级干部(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2017.08—2018.10 山西省纪委监委副厅长级干部(第二执纪审查<调查>室主任),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2018.10至今任运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运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撰稿/王姝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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