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前三季度就业局势稳定 新增就业稳增

日期:10-29
就业新增就业劳动关系

原标题:江苏前三季度就业局势稳定 新增就业稳增

中国江苏网10月29日讯(记者 郭蓓)记者今天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今年全省人社系统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力促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保持稳健运行,呈现“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社会保险运行平稳,劳动关系总体和谐”态势。今年前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114.7万人,同比增长2.97%;9月末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4.2%和2.98%,均保持在较低水平,就业形势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健表示,从城镇新增就业上看,呈现出平稳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4.7万人,同比增加3.31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再创同期历史新高,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全年目标。同时失业率保持低位运行,前九个月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2.98%,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人力资源市场岗位上,也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劳动关系继续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总体平稳可控。据悉,全省人社部门采取了多项举措保障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稳定运行。在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上,一方面全面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开展 “护航行动”“展翅行动”,前9个月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发放补贴17.22亿元,受惠企业8.08万户,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3258.45万元,受惠职工2.21万人次。同时积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助7万多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前9个月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63.61万人、23.55万名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实施的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共扶持城乡劳动者创业21.82万人,带动就业87.54万人。同时出台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前9个月组织开展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29.56万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2.22万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7.58万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156万人。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保制度改革、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待遇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调整比例达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1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以上和70%左右。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也是稳定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省人社部门一方面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和源头治理,同时健全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使得大量争议经由网上平台化解,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为了破解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难题的解决,大力推动了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等长效机制落实,发挥“黄橙红”三色预警防控化解机制和全省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平台作用,欠薪案件、金额和人数实现了三下降。下一阶段,江苏省人社部门将继续加强形势研判和预测预警,全力促进就业创业。重抓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兜牢就业“底线”。同时积极搭建供求交流平台,主动送政策进企业,帮助企业有效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等制度的贯彻落实,保持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全责征收。对很多市民关心的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的问题,省人社厅也给出了答案。据悉,当前江苏人社、税务等有关部门正着力积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并在改革工作中坚持只变更征收主体,原有政策继续保持不变的基本原则。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分析测算,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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