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至:切实履行好案件监督管理职责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87件,同比上升19.1%。其中,乡科级干部54件,占28.9%;一般干部49件,占26.2%;村干部及农村党员82件,占43.9%……”今年以来,东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助力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
加强流程控制。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的所有问题线索均建立线索台账统一管理,问题线索的进口和出口、问题线索处置的全过程,都能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清楚明晰地了解。问题线索一经受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即对问题线索处置进行全流程管控,对程序不到位的进行提醒,对即将超期件进行预警,对超期未办结件进行跟踪督办。
加强质量监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办理时限进行预警,专人对问题线索办理时限进行跟踪监督,发现有超期苗头,及时提醒,有效预防超期。同时,突出对执纪审查调查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管,加强对线索的函询、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承办单位从初核、立案到办案措施使用、移送审理等环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加强统计分析。通过登记所有案件、要求各业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填报统计报表等手段,形成一个系统详细的统计分析中心,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问题线索处置数量、立案件数量、结案处分人员数量、结构、处分档次进行横向、纵向分析比对,便于掌握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总体情况和个案详细情况。
加强督办协调。除承担对内对外问题线索的受理、移送任务外,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扎实做好与上级纪委案管部门、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协调,并监督本委各案件承办单位办案流程,协调各业务部门的关系。(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