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激活村级监督“末梢” 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

日期:10-29
腐败监督监督组

原标题:铜仁:激活村级监督“末梢”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

今年以来,铜仁市纪委监委针对解决村(居)务监督薄弱问题,积极探索监督新举措,强化对村(居)务监督的阵地建设、监督责任和履职担当,推动实现对村级自治组织的全面监督,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末稍监督,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

强化阵地建设,实现规范管理。为保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纳入乡镇民生监督组范畴进行统一管理,按照有人员、牌子、场所、设备、经费、守则、台账的标准开展村(居)务监督示范创建,重点配强配齐1名监督组长和2名组员,落实工作报酬、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以县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期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要求乡镇民生监督组对辖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行一月一安排、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对监督不力、履职较差的随时督促改进,在全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评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发挥好村(居)监督组委员会千里眼、顺风耳的作风。

强化监督责任,促进有效运行。制定出台《铜仁市村(居)务监督守则》,建立监督“五小”运行机制,即围绕开展“小监督”、发现“小苗头”、提出“小建议”、督改“小问题”、回应“小诉求”。对村(居)委各种会议、村(居)务公开、干部作风行为、村组基础设施建设、救灾救济扶贫款物发放和村风民俗等内容进行监督。将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每月向民生监督组汇报一次工作。根据监督情况向村委会提出整改建议,对涉及村(居)委班子及成员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直接向民生监督组提出建议。对村(居)委班子及成员存在方式方法、工作态度、办事效率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协助民生监督组对村(居)委班子及成员的作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将群众反映、监督发现问题的办理情况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作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情况向村民回复和公告;将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群众诉求解决情况和村务监管改善情况按月向民生监督组报告。

强化履职担当,确保监督实效。赋予村务监督员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和评议权,建立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权责清单制度。由市县两级纪委班子成员和民生监督组采取调研、检查、督导等方式,督促联系县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和社会管理事务的全覆盖监督。把村务监督委员会纳入民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村务监督、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督体系,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监察、政治巡察、“访村寨、重监督、助脱贫”等工作,强化对村支“两委”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国法、村务党务决策公开和村级微权力清单制度情况的监督,广泛听取和收集村民意见,及时向村支“两委”、乡镇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织提出廉政建议,督促村支“两委”班子及成员依规、秉公、廉洁用权。

(铜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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