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提升执纪效果

日期:10-29
司法厅干部处分

原标题:省司法厅:组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提升执纪效果

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强化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匡扶,更好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近日,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工作方案,与干部监督管理单位对两名受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工作。

体现政治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对待受处分的干部,不能“一处了之”,更不能搞“一棍子打死”,必须切实担负起教育挽救干部的政治责任。惩处不是目的,惩是为了治,只有强化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挽救,才能更好体现执纪审查工作的政治性。

突出教育性。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其目的就是教育挽救违纪人员,让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爱,防微杜渐,改过自新,重新“站起来”,同时,警示教育其他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从实践“四种形态”上看,相对于给予党纪重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第二种形态的组织处理和党纪轻处分既是警示惩戒,更是教育挽救。开展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目的就是要通过回访,全面了解掌握受处分干部改正错误的情况,加强教育疏导,为其解开心结,使其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工作,防止思想上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工作上不认真负责、消极懈怠。

强调严肃性。这次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干部监督管理单位对两名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的回访教育工作,从制定工作方案、抽调工作人员、拟定谈话提纲、组织民主测评、形成评价意见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上,都强调了回访教育工作的严肃性。一是准备工作充分。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加强与干部监督管理单位沟通,结合回访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一人一方案”“一人一提纲”;在人员抽调上,抽调有一定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回访工作组,每一个谈话小组至少有一名处级及以上干部负责个别谈话工作。二是情况掌握全面。回访工作组通过听取所在单位党委班子意见、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受处分干部的政治表现、思想认识、错误改正、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三是评价意见客观。回访工作组根据回访了解掌握情况,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受处分干部作出综合、客观评价,形成书面回访教育评价意见,为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干部管理使用的有关情况和依据。

(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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