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高效推进

日期:10-28
方案监测生态环境

原标题: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高效推进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高效推进,截至目前,已建成一支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中心、16个州市环境监测站为骨架、115个县级环境监测站为支撑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队伍。县级环境监测机构较“十二五”末期增加12.6%。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于2017年印发了《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把《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作为我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覆盖县级城市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52个;覆盖重要河流、水域的地表水监测断面370个;22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了“时时监测”;覆盖全省耕地、林地、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及周边社会关注热点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433个;3498个城市噪声监测点、89个辐射环境监测点、35个酸雨监测点、14个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以及省级重点监控的913家污染源的省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实现了生态环境监测全省国土空间的全覆盖。

按照“自动化、信息化”的要求,我省已建成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站,16个州市具备了未来3天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实现了“县县能监测、评价、预报和预警”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新建国考水质监测断面的88个水质自动站。目前已完成88个水质自动站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正与第三方运行维护机构进行水站交接。今年底,我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将达到110个,届时州市跨界河流、九大高原湖泊水体基本可实现自动监测。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管理,省委、省政府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从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落实环境监测机构连带责任、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等22个方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记者了解到,按照“天地一体化”的监测网络建设要求,目前,我省已开始利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遥感监测等最新自然生态监测技术手段,对自然保护区、重点环境敏感区域的自然植被的变化、开发利用和破坏情况实施监控,有效解决大尺度、大范围,人工无法实地勘测自然生态监测等问题,并将这一技术手段和成果应用于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对滇池、洱海开展了蓝藻卫星遥感监测,实时为研判蓝藻的暴发和水质变化提供技术保障。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以创新环境监测方式为突破口,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我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提供科学、坚实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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