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街头救人命,最可贵的是担当精神

日期:10-27
医学生人命好人

原标题:医学生街头救人命,最可贵的是担当精神 |新京报快评

▲学校颁发的表彰文件。图片来自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国庆节期间,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的学生韩宝鑫,在上海街头成功救回了一名心脏骤停的男子,获得了学校“天医星杰出学生奖”,并全额免除两年学费、住宿费。该学院副校长傅玉峰说,“这个孩子身上确实有很多当代大学生所缺少的精神。”

医务工作者、医学生街头抢救突发急病路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这些好人最受敬佩的,是他们的担当精神。面对生命垂危的路人,一些医务工作者、医学人士没有绕着走,而是义无反顾地冲上去救人,这其实也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人救活了,皆大欢喜;可一旦救不过来,陷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的无端纠缠也不是没有可能。

抢救生命垂危的路人,首先是一种非常专业的事。而即便专业的人做专业的救援,也难保每个突发急病的路人都能被“妙手回春”;在医院里,急救挽救不了生命的情况都是常态,因此引发的医患纠纷、“医闹”事件,每每让医院、医生们感受到“秀才遇见兵”的无奈。何况是街头的“单兵救援”了。

民法总则修改后加入“好人法”条款——“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被认为是给善意救助行为吃了定心丸:路见危难,尽可毫无顾虑地伸出援手。但现实中的有些事情,难免会比理论上的制度设想复杂得多。“好人法”以及不少地方立法中的“好人条例”出台后,仍不时曝出“扶人被讹”的新闻;社会上“扶不扶?”“救不救?”的焦虑依然沉重。

“好人法”刚出台时,曾有法律人士解读该法条说,民法相关条款修改,对社会善心、见义勇为确实是极大的“利好”,但并不意味着善意救援就绝对不承担任何责任,有些情况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也就是说,像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医学生韩宝鑫这种见义勇为,并非不存在任何责任风险。

至少,对很多人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多时候“绕着走”则被看做一种“上策”。必须承认,时下,敢扶敢救的人很多,但选择“独善其身”的人也不在少数。校领导说“这个孩子身上有很多当代大学生所缺少的精神”;而“这个孩子”身上的最可贵的精神,就是敢于担当的精神。

学校重奖见义勇为的学生,这对弘扬和保护正能量很重要;而我们更希望,见义勇为者遭遇“复杂结局”时,学校或所在单位更要替“好人”担当,这也有助于鼓励人们从善,在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风气。

□马涤明(媒体人)

编辑:博阳 刘喆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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