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不得以“志愿者”之名商业性接触圈养大熊猫

日期:10-26
大熊猫商业性志愿者

原标题:四川:不得以“志愿者”之名,商业性近距离接触圈养大熊猫

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近日,四川省林业厅印发通知,要求省内大熊猫圈养单位进一步加强人工圈养种群日常管理。其中提到,禁止商业性近距离接触圈养大熊猫。四川省林业厅将组织工作组,适时对全省人工圈养大熊猫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具体指出,各大熊猫圈养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出惜和展示圈养大熊猫的管理,建立近距离接触人工圈养大熊猫的内部审查和监督管理制度,不得组织开展投喂、合影等商业性近距离接触人工圈养大熊猫活动,也不得以“志愿者”之名,行商业性近距离接触人工圈养大熊猫之实。

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大熊猫圈养单位的大熊猫饲养活动是否符合林业行业标准和国家林业局要求等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促指导,确保大熊猫圈养单位具有符合大熊猫生活习性的必要活动空间,具备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且无虐待大熊猫的情况。

通知还提到,要规范人工圈养大熊猫疫病防控。各大熊猫圈养单位从其它大熊猫圈养、繁育、科研机构调入或者接收野外救护的大熊猫,必须在专门的隔离检疫兽舍进行60天以上的隔离检疫,检疫合格后方可放入本单位大熊猫饲养区。大熊猫圈养单位开展大熊猫野化培训赦归、野外引种试验等科学研究活动之前。应开展疫病传播风险评估,制定疫病防控预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报林业厅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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