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食药监局】我市将食品安全纳入健康教育课
近日,《长春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深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出台。
《方案》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食品安全总监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各校校长、主管校长、食品安全总监之间,食品安全总监、食堂(食品店)、饮用水重点岗位人员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事涉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定岗定责、失职追责。
各大中小学校要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办、综治办、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做好校园周边流动食品商贩及“小饭桌”的治理;要积极开展阳光厨房建设和改造,建设食堂运营实时监控系统。到今年年底,80%的市直属学校要达到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各县(市)区学校实时监督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中提出的“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要求,通过推行食堂营养配餐,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做好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营养午餐补助工作等有效措施,促进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均衡提升。
各中小学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健康教育课中,列入学期初教学计划。同时,要充分利用安全课、综合课等相关课程渗透食品安全教育内容,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组织编写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养成健康理性的食品安全消费行为。
近日,《长春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深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出台。
《方案》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食品安全总监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各校校长、主管校长、食品安全总监之间,食品安全总监、食堂(食品店)、饮用水重点岗位人员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事涉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定岗定责、失职追责。
各大中小学校要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办、综治办、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做好校园周边流动食品商贩及“小饭桌”的治理;要积极开展阳光厨房建设和改造,建设食堂运营实时监控系统。到今年年底,80%的市直属学校要达到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各县(市)区学校实时监督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中提出的“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要求,通过推行食堂营养配餐,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做好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营养午餐补助工作等有效措施,促进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均衡提升。
各中小学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健康教育课中,列入学期初教学计划。同时,要充分利用安全课、综合课等相关课程渗透食品安全教育内容,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组织编写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养成健康理性的食品安全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