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与学生辩论"迟交作业"的老师是好样的
这几天,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马寅翔“火”了。一位同学未及时上交作业,认为自己和老师对交作业规则理解不同,对于“重大误解”的后果,希望老师“共同承担”。马寅翔回复:“如果你能找一两个角度,论证你迟交作业的合理性,我就接受你的作业。”这位同学写文章论证“迟交作业的合理性”,马寅翔则以一篇《关于“迟交作业案”的归入法分析》回应,一来一回的精彩“辩论”走红网络。最终,马寅翔接受了这份迟交的作业。
事儿大吗?不大。因为一次作业而写长文,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似乎有点。但无论当事人还是旁观者,对这件事的评价都是正面的。马老师表示,之所以这样做,是“希望学生能够理解规则意识,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这样的目的,已经达到,但人们作出正面评价的原因,并不止于此。成为“红人”后,马老师接受多家媒体采访,袒露心扉。他的说法,以及现实中的一些事例让我意识到,看似偶然的论争得以发生并完美收场,并非偶然。很大程度上,老师的教育理念、职业操守乃至个人品行,促成了这一事件发生。
平等的教育理念。师生二人的交流,是在300多人的师生微信大群进行的。自己没交作业,却公开要求老师“共同承担”后果,对于学生的“无理要求”,未必每名教师都能平静接受。“老师不能一味地高高在上”“我经常在课上给他们说,大家都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是学习法律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平等讨论”“我的教学理念就是在尊重学生的前提下,就出现的争议问题做一些平等的对话,以期合理地解决”。正是在平等和尊重的理念下,对于学生的“无理要求”,马老师没有置之不理,更没有火冒三丈,而是寻求尽可能合理的解决路径。
为学生着想的善意。“出发点还是为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最后也作出了对学生有利的处理”,马老师这样说。一次作业不交,会影响这门课的最终成绩,甚至可能对将来的评优、保研等有影响。没及时交作业,学生有责任,但如果情有可原,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某种途径给其补救机会,体现了对学生的善意。
前两天媒体报道,四川某高校的学生因家人去世向老师请假,老师表示:“你可以回去,但我要扣分。”随后,该老师在全年级大课上公开拿该生隐私做例:“如果这学期你家里面有四个人去世,我这门课,你只能重修。”缺乏善意,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样的老师师德是有问题。
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职业操守。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付的教学任务,让学生真正学到知识,这是一名教师基本的职业操守。这方面,马老师是合格的,但也有少数人做得不那么好。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南京大学某青年长江学者学术不端的报道,我注意到报道中对其教学表现的描述:常常早退1节课的时间,每节课都会长时间安排学生发言,自己玩手机或打电话,课堂上会出现10分钟里她自己玩手机而全班鸦雀无声的状况;将期末考试的题目提前透露给学生,给绝大多数人打出高分。为此,2017年3月,社会学院社工系2014级全体学生曾联名举报其教学态度极不端正。这样的老师,如果有学生说自己作业没交,想必不会和学生“费口舌”,更大可能是“交过来吧”,甚至“不用交了”。
马老师是好样的。不过,平等的教育理念、做好本职工作的职业操守、与人为善的做人准则,这些都不是什么太高要求,多数教师都具备。不是要大家都学马老师和学生论争迟交作业的是非,但每个人想一想,这种情况下,自己能不能做到像马老师那样,如果做不到,哪方面缺点“火候”,应该不无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