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民事行政审判枉法裁判 2017年至今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191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检察院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此系我国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10月24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谈到,2017年以来,对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191人
据张军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申诉信访案件持续高位运行,超过刑事申诉信访案件量,在信访案件总量中的占比上升趋势明显。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172万件次,其中民事申诉信访65万件次,占37.8%;刑事申诉信访59.7万件次,占34.7%。2018年1—9月,受理民事申诉信访9.5万件次,占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总数的40.4%,比2012年高出18.6个百分点。
常德一法院原副院长篡改法律文书虚假诉讼
张军表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过程中,“不断强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6104件,法院采纳77662件,采纳率为90.2%。2017年以来,对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191人”。
他举例说,湖南省常德市一基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诉案时,从主审法官在调解中违反回避相关规定、篡改法律文书入手调查,发现此案系其父亲(该法院原副院长)为兑现办理其他案件所获“好处费”,以其母亲名义提起的虚假诉讼。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撤销虚假调解的检察建议,并对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在深入调查该“案中案”过程中,又发现其他5名审判人员违法审判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党政纪责任。
四川一基层法院将案外人的房产违法查封变卖
“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张军介绍,近年检察机关对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5145件,法院采纳123914件,采纳率为91.7%。
四川一基层法院将案外人的房产违法查封变卖,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接力监督,先后发出检察建议,最终上级法院认定执行活动违法,给予国家赔偿。
林口县查处套取620万余元公积金系列案
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企业破产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2015年起,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监督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和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张军表示,截止目前共对5178件虚假诉讼向法院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对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及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诉799人。
据其介绍,黑龙江省林口县检察院办理128件虚构债务、套取620万余元公积金的系列案,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针对该案中法院受案把关不严、庭审流于形式等问题,专门提出改进审判工作的检察建议。
湖北省宜昌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以房抵债”系列虚假诉讼案中发现,3名审判人员套用其他案件案号或虚设案号,制作民事调解书78份、民事判决书13份、执行裁定书13份,帮助他人规避限购政策、办理房屋登记,事后收受贿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刘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