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贺兰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四化”特点
贺兰县拥有耕地57万亩,农户3.9万户,截止2017年底,土地流转面积累计28.69万亩,流转率达50.3%,参与流转的农户数累计2.49万户,占承包农户数的63.8%。土地流转呈现“四化”特点.一是流转形式呈现多样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探索和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形成了以出租为主,转让、股份合作等流转形式并存的格局。其中:出租(含转包)26.14万亩,转让2.05万亩,入股 0.5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91.1%、7.1 %和1.8%。探索开展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和合作社,建立了“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形成了“保底租金+盈余分红+打工收入”的农民增收模式。二是流转走向呈现规模化。土地流转能够使农民自愿将无力经营或不愿经营的土地及时转让出去,使有能力、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使分散的土地变为集中的土地,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有利条件,实现流转双方共赢。目前,流转百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22.4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78.3%。三是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及个人参与农村土地流转,逐渐形成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为主的“四大”新型经营主体,成为贺兰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其中:流入企业的面积15.18万亩,占总数的52.9%,涉及企业42家;流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3.83万亩,占总数的13.3%,涉及合作社23。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程度显著提升。四是流转服务呈现规范化。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完善了土地承包纠纷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了1个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庭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并配备了数字化庭审设备,现已投入使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调处力度不断加大,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贺兰县拥有耕地57万亩,农户3.9万户,截止2017年底,土地流转面积累计28.69万亩,流转率达50.3%,参与流转的农户数累计2.49万户,占承包农户数的63.8%。土地流转呈现“四化”特点.一是流转形式呈现多样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探索和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形成了以出租为主,转让、股份合作等流转形式并存的格局。其中:出租(含转包)26.14万亩,转让2.05万亩,入股 0.5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91.1%、7.1 %和1.8%。探索开展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和合作社,建立了“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形成了“保底租金+盈余分红+打工收入”的农民增收模式。二是流转走向呈现规模化。土地流转能够使农民自愿将无力经营或不愿经营的土地及时转让出去,使有能力、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使分散的土地变为集中的土地,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有利条件,实现流转双方共赢。目前,流转百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22.4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78.3%。三是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及个人参与农村土地流转,逐渐形成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为主的“四大”新型经营主体,成为贺兰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其中:流入企业的面积15.18万亩,占总数的52.9%,涉及企业42家;流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3.83万亩,占总数的13.3%,涉及合作社23。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程度显著提升。四是流转服务呈现规范化。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完善了土地承包纠纷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了1个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庭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并配备了数字化庭审设备,现已投入使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调处力度不断加大,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