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押23年三次被判死缓 吉林金哲宏案今日上午再审开庭

日期:10-24
死刑再审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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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巍)今日(24日)上午九点,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已经被关押23年的金哲宏在吉林省高院接受再审审理。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女子遇害,27岁的金哲宏被认定是凶手后持续申诉。今年5月,吉林高院决定再审该案,并于10月15日召开了庭前会议。

1995年9月29日,吉林省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一年轻女性遇害,27岁的金哲宏于当年10月被警方收容审查,后被锁定为嫌犯起诉至法院。

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金哲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金哲宏不服,提出上诉。1997年12月1日,吉林高院将案件发回重审。1998年8月4日,吉林中院重审后再次认定金哲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金哲宏再次提出上诉。1998年10月21日,吉林高院再次将案件发回吉林中院重审。

2000年5月,吉林中院判决认定金哲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金哲宏第三次提出上诉。2000年8月,吉林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金哲宏以其没有杀人,应无罪释放为由,提出申诉。吉林高院于2012年3月驳回申诉,金哲宏仍不服,继续申诉。

2018年5月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并向金哲宏送达再审决定书。

10月15日,金哲宏案庭前会议在吉林省高院召开,据了解,金哲宏的代理律师和再审检察员出庭参与会议,金哲宏本人通过远程视频参与了庭前会议。

今日上午9点,该案再审正式开审。金哲宏的家人前往庭审现场,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家属未能进入法庭旁听,与媒体在庭外等候。金哲宏的双胞胎弟弟专门从韩国回来,见证哥哥案件再审。

编辑:马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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