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用好监督“利器”

日期:10-24
监督整改巡察

原标题:昌平:用好监督“利器”

“尾气净化装置维保这个项目价值超过两百万,为何不履行招投标程序?”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某单位“三重一大”项目决策过程中提出了疑问。该项目的负责人回应称:“我们过去一直使用这家公司的设备,因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不同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及技术标准不同,所以此项目不适合履行招投标程序。”经过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后,驻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组向该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最终该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履行了招投标程序,规避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今年以来,驻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日常监督中,不断丰富监督手段,拓宽监督渠道,创新使用多种监督“利器”,以监督促进问题线索发现,以监督促进问题整改落实,派驻监督实效不断提升。

一是手持审计“放大镜”,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开展专项督查。通过调阅被监督单位的各类审计报告、收集整理审计问题台账,共收集整理立行立改类问题14项、限时整改类问题7项、逐步解决类问题3项,以发现问题为依据,要求各单位根据整改的难易程度分类,限时落实整改。截止目前,已经解决立行立改问题11项,限时整改类问题2项,逐步解决类问题1项。

二是设置整改“追踪器”,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行再监督。针对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与巡察组密切配合,及时跟进整改工作,巡察中反映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实等11条共性问题均得到全面整改。

三是练就监督“电子眼”,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实地检查。坚持教育与检查并重,抓好重要时段提醒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重大节日、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重要时段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出公开廉洁自律承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在教育的同时落实监督措施,共开展暗查暗访7次,发现问题线索2条,均已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

四是延伸派驻“监督网”,针对基层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针对少数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向基层单位、重点岗位的延伸监督,突出对基层重要资金、重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和防控。先后下达书面《监督意见书》5份,监督内容涉及科级干部办公用房、“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制度等问题,相关监督意见均整改落实完毕。(文/刘军井哲艳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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