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霞浦首例涉恶案件开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10月17日,由霞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霞浦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霞浦县检察院起诉的首例涉恶案件。
2017年以来,被告人吴某某纠集被告人何某某、被告人阮某某、被告人肖某某以及林某甲、林某、熊某某、黄某某、袁某某、王某某(六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霞浦县城区以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形成以被告人吴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12月12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在霞浦县松港街道某店铺内仅因一言不合,便与被告人阮某某、肖某某、袁某某、王某某等人对被害人田某某拳打脚踢,并持椅子等物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田某某轻微伤。
2018年1月12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得知之前与其有些矛盾的邓某某在霞浦县松港街道某宾馆附近,便伙同林某甲、林某、熊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持匕首将被害人邓某某刺伤,并殴打被害人邓某某,致被害人邓某某轻伤二级。2018年1月17日21时许,被告人吴某某与林某甲、黄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因琐事持砍刀前往霞浦县松港街道被害人项某住处,打砸被害人所有的奥迪轿车,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被害人损失价值达人民币一万余元。
目前,该案法院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谢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