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措并举 推进教育脱贫攻坚
视野
2016年来,我省教育系统按照省委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强化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攻坚力度、落实力度和督导力度,13个县(行委)各项教育发展指标达到脱贫要求,实现脱贫摘帽。
制度设计更加完善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按照扶贫先扶智的要求,印发《海西州教育精准扶贫方案》、《海西州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制度设计,出台《海西州贫困学生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海西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海西州关于开展控辍保学“十条意见”》等相关文件,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为全面落实《青海省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我省出台了《青海省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青海省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政策措施,层层压实目标责任。
建立了从资助政策、师资配备到专业技能培养等方面较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形成了与国家教育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相衔接、与各地脱贫攻坚落实举措相协调的教育扶贫制度框架。全面构建了“一人一策”精准扶贫体系,推进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情况信息化管理,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
政策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
海东市结合“全面改薄”项目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根据贫困村教育实际,制定了学校(含教学点)、幼儿园建设规划,落实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投资2.99亿元,建设规模8.11万平方米;落实幼儿园建设投资1.17亿元,建设规模4.21万平方米。
我省持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和高中攻坚计划,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向贫困地区倾斜,累计投入教育建设项目资金51.8亿元,建设校含167万平方米,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显著改善。2017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5.57%、94.21%和83.99%,比脱贫攻坚实施前的2015年分别提高了4.83、1.19、3.99个百分点。
高校招生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仅2018年省属高校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录取3043名。支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精准帮扶合帐,开展技能培训和重点推荐,举办全省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专场招聘会,贫困家庭学生就业签约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面资助
近年来,我省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资助体系。黄南藏族自治州积极落实15年免费教育政策,在2017年共落实各类教育补助资金1.39亿元,惠及各级各类学生达55763名,此外,黄南州又实行了“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动社会力量对贫困学生“一帮到底”,直至毕业并就业,期间为962名贫困大学生发放补助769万元、为23名高中生资助6.9万元、为62名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3.75万元。
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对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和六州所有学生学前三年、义务教育九年、普通高中和中职三年实施15年免费教育。2017年将西宁、海东两市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纳入15年免费教育,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社会实践及校外活动收费项目。目前,义务教育除保留校服费、伙食费外,其他收费项目均已取消。
我省认真落实国家助学金和生源地贷款等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形成以政府为主,各行业部门、社会组织、企业捐助和个人捐款等多种资助方式组合的大学生资助体系。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覆盖4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865所,受益学生37.02万名。
以控辍保学促教育脱贫
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唐乃亥村有一名叫马海军的孩子,家里四口人,聋哑的父亲无劳动能力,年迈的爷爷又突患腿疾,所有的重担落在了妈妈身上。家里生活拮据,为了凑钱给爷爷治病,马海军不得已辍学打工。乡镇领导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通过耐心地劝解、宣讲政策法规,最终让马海军的妈妈改变了主意。
今年4月7日,马海军又重新背上书包,回到了他就读的兴海县九年一贯制学校。辍学半年后重回学校,马海军终于明白,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家庭贫困的命运。
我省各地紧盯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发展指标,突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政府责任和部门协同不断强化,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了户籍人口与教育学籍系统比对机制。
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省政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对近年来全省9万余名疑似失学、辍学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摸排,确定应劝返适龄儿童少年29686人,截至目前已劝返27271人。
各地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劝返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分类施策,加强保障措施,劝返学生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未出现一例二次辍学学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辍学率进一步降低,控辍保学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师资建设进一步加强
西宁市出台《关于城乡一体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和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以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为抓手,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552人,交流轮岗城乡校长教师857人,培训乡村学校名优校长、骨干教师6189人次,117名市属学校教师到湟中、湟源、大通三县乡村学校支教,建成名师学科工作坊,组织名师送教、送课679次,2200余名农牧区教师跟岗研修,乡村教师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大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力度,2233名任教20年、10年以上乡村教师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明显提升,留任率达99.3%,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正在形成。
我省建立了省级统筹规划、严格标准、精准招考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特岗教师实现“当年招聘、当年纳编”通过“省定标准、市州考招”,严把教师入口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全省乡村教师2万余人。
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行特殊职称评审政策,实现即评即聘,有效稳定了乡村教师队伍,调动了乡村教师扎根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实施面向六州双语定向师范生公费教育计划,从源头上提升中小学教师培养质量,加大国培、省培工作力度,缓解农牧区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
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青海省从东部地区学校抽调500名教师,组成60个教学支教团队、19个教研支教团队,帮助青南地区加强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发挥智力优势推动教育脱贫
在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有着同等重要位置,互助县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培养模式来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截至目前,已累计安置4118名学生就业,总体就业率达98%,实现了职业教育“培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根本目的。
我省启动实施职教圆梦行动计划以来,专项招录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让贫困家庭子女通过职业教育脱贫致富。全省职业院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学历教育2745人、培训2326人;高职实施精准扶贫招生计划2400多人。还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完成面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牧民、退役军人、残疾人、转岗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的专项培训2.4万人(次),基本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
省内中高职对口单考单招也在继续完善,贯通中高职培养通道2018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5060人,完成招生5381人,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比例首次突破50%,比上年增加了6.99个百分点。2018年增设扶贫、藏区、生态三个省内本科专项招生计划950名,实际录取1156人,为民族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更多机会。
青海大学专家为主的9大青海省农牧业创新研发平台以及学校建立的5个特色产业基地和26个制种繁育示范推广基地发挥优势,推广农牧业新品种52个,推广新技术50项,推广面积覆盖我省80%以上的农牧业区,农牧民脱贫致富有了智力和技术支撑,教育对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农牧民脱贫致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莫昌伟)
校园
一堂创新实践提升实战技能的现场教学课
近日,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法律事务专业教学团队与城中区人民法院民庭兼职教官积极协商,在警院法律系实训场所——高清数字模拟法庭,就“青海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青海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暨现场教学活动。
这一做法改变了以往教师带领学生前往法院实地参加法庭旁听的传统形式,避免了学生前往法院参加旁听的诸多不便,提高了学院实验实训场所的开出率。学院法律专业兼职教官、城中区法院民庭法官担任本案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主持审理本案。法律系教师及17法大区队、17刑事执行区队的专业学生旁听了案件审理。
本案庭审过程中的质证阶段给师生们留下了深刻影响,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经过法庭质证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质证阶段在庭审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维护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对当事人而言,通过质证,向法庭说明自己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的,体现这些证据所具有的证明力,向法庭揭露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虚假证据、违法取得的证据或者说明对方提供的证据只有很弱的证明力;对法庭而言,通过审查这些证据材料,判断其是否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明确究竟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这场庭审中,看似简单的质证过程却明显地蕴含了委托代理人的智慧,给师生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原被告双方提出许多相关证据,两被告管理咨询公司的代理人更是表现出他们的缜密,在质证过程中细致到一个字一个词,而且句句做到有理可据、有法可依,一副胸有成竹的气势,师生们认为这就是自己的榜样,不用口齿多么伶俐,只要能命中对方要害,就已经标志着这场官司的胜算。
通过观摩案件审理,不仅让学生了解到案件审理的程序,也提高了专业认知度,为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具有明显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有助于树立和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思维。为使本次事件教学取得预期效果,法律事务教学团队事先进行了合理的安排和周密的计划,有效保证了法庭实案审理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对旁听学生提出了具体实训任务,要求学生在熟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梳理案件所涉法律关系、分析法律规范适用及案件结论,提升法律应运的实际能力。庭审结束后,团队教师主动与兼职教官就案件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旁听学生也开展了案情分析现场教学活动,为同学们解析案件要点,并对同学们的案件分析和心得体会提出指导意见。
此次基层法院法官与专业团队联合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专兼职教师的教学合作,充分发挥了兼职教官来学院实案审理、现场观摩在教学中的作用,进一步激发了学生对法律专业的学习热情,增强了专业认同感,提升了职业能力,创新了法律课程实战化教学的形式,也为法律类专业教学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同时,也有效改变了以往法律教学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的弊端,引导学生从实际出发,寻求路径提升和锻炼自己,鼓励学生在实践中运用知识和学习本领。(杨晓峰)
言论
三个“塑造”立德树人
我国第三十四个教师节当天,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塑造灵魂。精神就是灵魂,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壮哉我中国少年。少年有精神,则国有精神。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立德树人”首先就是要立树精神之人,就是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立中国精神之人。育人者必先育己,立己者方能立人。教师要成为塑造学生灵魂的“大先生”,首先就必须要自觉地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塑造生命。塑造灵魂是塑造生命的前提和基础,因为一个伟大的灵魂,会强化思想和生命。生命不等于是呼吸,生命是活动。青少年充满生命张力地活动着,中国就将生机勃勃地发展着,中国梦就是现实的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现实的活动。“立德树人”就是要立树生命之人,立树使命之人。生命在平凡中现出真实,在闪耀中现出绚烂。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教师要塑造学生的生命,就先要自己有生命,不忘初衷,牢记使命、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奉献精神,以生命的活动甘当人梯,甘当铺路石。
塑造新人。塑造生命是塑造新人的保障,塑造新人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的自然要求。“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立德树人”就是要立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人,立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教师要将学生塑造成新时代的新人,就要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通过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把“朝气蓬勃、好学上进、视野宽广、开放自信,可爱、可信、可为”的学生,真正培养成具有执着信念、优良品德、丰富知识、过硬本领的新时代新人,培养成自觉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新时代新人。
教育不在于使人知其所未知,而在于按其所未行而行。教育不是注满一桶水,而且点燃一把火。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是一种境界,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则是更高的、更富创造力的、更富信仰的境界,也是教师岗位幸福感、事业成就感、社会荣誉感的真正来源。教育兴则国家兴。新时代的新教育已经起航,让我们以“三个塑造”立德树人,共同谱写“学有所教、人人出彩”的神州画卷。(叶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