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问责进行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名领导被问责
“我代表班子坚决服从县委、县纪委监委对我们4人的问责处理,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引以为戒,绝不辜负组织对我们的期望,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凤庆县新华乡党委书记在集体约谈会上郑重表态。
经查,新华乡在2017年‘三.八’妇女节,组织干部职工进入嘉豪KTV和租船游漾江开展活动,活动费用超标准列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个严禁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华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原副书记,财政所所长均受到问责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执纪者说】
新华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本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却放松了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在“三•八”妇女节联谊活动中,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终4名领导被严厉问责。(茶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