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三季度四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21元 增速全国第五
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通报2018年前三季度四川民生经济运行情况,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表现亮眼。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21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0.6和1.1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速排全国第五位。
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70元,同比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和0.6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农村居民收入基本呈现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三足鼎立”态势。其中,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贡献率47.6%,而2016年、2017年,这一数字分别为30.4%和40.6%。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离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等政策性生活补贴。近年来,政府出台系列促进居民增收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对农村资金、项目带动十分明显。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56元,同比名义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4和1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收贡献率47.8%,较去年同期上升3.6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增收贡献率33.3%,与上年持平。
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前三季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51,比上年同期缩小0.02。(记者 朱雪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