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论如何判都认罪”的他,落马后中央曾下发文件
撰文 | 孟亚旭
今天上午(10月19日),宁波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鲁炜受贿案。
这次开庭,距离鲁炜落马差不多已经快一年了。2017年11月21日22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重磅,“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这位十九大后的“首虎”,被检方指控受贿超3200万余元。
政知君注意到,鲁炜落马后,中央曾对该案下发文件。今年5月前后,多地曾专门开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以鲁炜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就在今年9月25日,在鲁炜的家乡安徽,与鲁炜有交往的干部也作了反省表态。当地重点揭露鲁炜“假忠诚、假作为、假政绩”问题,清除其在宣传思想战线的恶劣影响。
15年敛财3200万余元
据检方指控,从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鲁炜在15年的时间内敛财3200万余元,此间曾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人谋利。
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鲁炜,1960年1月生,安徽巢湖人,1978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记者。
公开资料显示,鲁炜早年曾在桂林市中院任书记员,后到广西法制报当记者,1991年4月,31岁的鲁炜任新华社桂林记者站站长、桂林支社社长,3年后任新华社广西分社副社长,3年多后转正。
2001年10月,时任新华社广西分社社长的鲁炜履新新华社副秘书长,兼总经理室总经理,一个月后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
根据检方指控,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仅8个月,鲁炜便开始了长达15年的敛财之路。
双开通报措辞空前严厉
“鲁炜接受组织审查,不仅彰显了巡视利剑的强大威力,更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震慑,不要以为昨天犯的事今天就无人再问,不要以为自己能够捂着盖着相安无事,该领受的惩罚迟早会来。”在鲁炜落马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了文章。
落马不到3个月,鲁炜被双开,不少人都记得,他的通报被外界解读为“措辞空前严厉”。
鲁炜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频繁出入私人会所,大搞特权,作风粗暴、专横跋扈。
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以权谋私,收钱敛财。
对中央关于网信工作的战略部署搞选择性执行。
以权谋色、毫无廉耻。
“鲁炜身为党的高级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中央极端不忠诚,‘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是典型的‘两面人’,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问题严重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典型,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政知君了解到,鲁炜的案子,是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移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中央曾就该案下发文件
种种迹象表明,鲁炜落马后,中央曾就该案下发文件。
在今年5月,黑龙江、青海、浙江、山东等多地曾专门开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以鲁炜严重违纪案为反面典型,对全省开展党内警示教育作出研究部署。
黑龙江方面认为,十九大后,党中央严肃查处鲁炜严重违纪案件,“清除了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隐患,是完全正确及时的。”
青海方面在开相关会议时,还通报了鲁炜《我的忏悔》。
山东方面提到,今年5月4日,山东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按照党中央通知要求,对鲁炜严重违纪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大家一致表示,“对鲁炜的卑劣行径深恶痛绝,对他给党和国家造成的重大危害极为愤慨。”
“对党忠诚、对习近平总书记忠诚是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必须把忠诚铭刻在灵魂深处,来不得半点虚假。”
政知君注意到,安徽是鲁炜出生和工作起步之地。
就在今年9月25日,安徽开展了警示教育,与鲁炜有交往的干部作了反省表态:
“经组织批评教育,对鲁炜‘两面人’本质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对自己‘趋炎附势、讨巧卖乖’心理作出深刻反省。今后要保持政治定力,自觉抵制不良文化侵蚀,做政治生态的维护者、促进者。”。
官方消息称,安徽省委宣传部重点揭露鲁炜“假忠诚、假作为、假政绩”问题,清除其在宣传思想战线的恶劣影响。
合肥及巢湖市针对鲁炜多年来回乡探亲时“讲排场、摆势子、蒙蔽干部群众”等问题,对与鲁炜有过接触和交往的干部进行全面排查,有重点的开展教育,督促他们深入反思。
资料 | 安徽日报 中央纪委官网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新华社等
责任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