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积极参与化解质押风险,要确保“安全”的首要原则

日期:10-19
风险上市公司原则

原标题:险资积极参与化解质押风险,要确保“安全”的首要原则 |新京报财评

10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险资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一直对稳定市场、平衡市场风险发挥着积极作用。即便出现过诸如过度投资、盲目投资等方面的现象,但是,并不能否认险资在资本市场的作用,掩盖险资对资本市场做出的贡献。

眼下,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股市出现了一定波动,特别是部分因质押比例过高,下跌幅度较大的公司,面临着比较严峻的质押风险。虽然有关方面也采取措施,要求相关单位不要简单地采取平仓手段,维护上市公司稳定。但是,仅靠这样的方式,是很难化解质押风险的。而越是面临质押风险的企业,其下跌的风险也更大。所以,必须通过内外共同努力的方式,纾解上市公司质押风险,避免产生连锁反应。

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由国资机构、基金等托底的方式,化解上市公司质押风险。但是,就目前的实质情况来看,单凭这些力量还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运用更多的社会资源,帮助上市公司化解风险,稳定市场,稳定投资者信心。其中,鼓励险资“站出来”,积极投入到资本市场质押风险之中,以积极稳妥的方式,通过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相结合的方式,给已经面临质押风险,但企业仍然具有比较好的前景的优质公司,提供一定的流动性,避免风险爆发。

考虑到险资需要以确保“安全”为首要原则,险资在积极参与质押风险化解的同时,也要控制好自己的风险,掌握好投资尺度,不能盲目投资。特别是长期以来效益一直不好,市场形象也不佳的上市公司,绝对不能投资,避免给自身带来风险。

从监管层来看,已经对险资参与市场投资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不仅鼓励险参与市场投资,而且在政策上给予了一定放开。譬如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就是对险资参与市场投资、化解上市公司质押风险打开的新的通道。

如何才能激活险资参与市场投资的热情,让险资不因此前的监管从严而有所担心,监管机构在鼓励险资投资的同时,也要在政策上把控好,要给险资参与市场投资一点信心承诺,防止因为外部因素的心理影响而不敢或不愿参与投资。毕竟,此时参与到市场投资,纵然估值上有优势,也是需要冒一定风险的,是不能有任何散失的。一旦形成风险,对险资企业的案例也会带来威胁。

从总体上讲,纾解上市公司质押风险,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公募、私募基金、其他机构投资者等也要积极行动,共同为市场稳定、投资者信心维护发挥积极作用。股市决不是哪个人或哪个部门的,而是投资者共同的市场、共同的投资平台。只有市场稳定,才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多更好的利益。

财经评论人 谭浩俊

编辑:陈莉 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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