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野心膨胀对党中央极端不忠诚 鲁炜有了新消息

日期:10-19
鲁炜社长宁波市忠诚膨胀

原标题:鲁炜消息

2018年10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一案。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鲁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鲁炜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浙江省、宁波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7年11月21日,鲁炜被宣布落马,成十九大后首个落马正部。

2017年11月23日,中纪委官网刊文《鲁炜落马启示:不要以为昨天犯的事今天就无人再问 》。

文章称,问题在以前,落马在当前。回头来看,鲁炜正是被重点查处的“三类人”的典型代表。鲁炜曾经担任过中央网信办主任,他的落马让人联想到今年上半年中央巡视组对中央网信办开展的“机动式”巡视。而“机动式”巡视正是直奔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而去的。鲁炜接受组织审查,不仅彰显了巡视利剑的强大威力,更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震慑,不要以为昨天犯的事今天就无人再问,不要以为自己能够捂着盖着相安无事,该领受的惩罚迟早会来。

2018年2月13日,鲁炜被“双开”:

经查,鲁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纪律,频繁出入私人会所,大搞特权,作风粗暴、专横跋扈;违反组织纪律,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收钱敛财;违反工作纪律,对中央关于网信工作的战略部署搞选择性执行;以权谋色、毫无廉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鲁炜身为党的高级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中央极端不忠诚,“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是典型的“两面人”,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问题严重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典型,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鲁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7月,鲁炜被提起公诉: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移送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鲁炜利用其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鲁炜简历

鲁炜,男,汉族,1960年1月生,安徽巢湖人,中共党员。1978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记者。2000年起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共十八大代表。

1978.07——1978.10 安徽巢县庙岗乡鲁集大队回乡知青;

1978.10——1984.09 安徽巢县小学、中学教师,桂林风动工具厂机械工人、宣传干事(1982.09-1985.08在广西广播电视大学语文专业学习);

1984.09——1991.04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干事,广西法制报记者、总编辑助理;

1991.04——1994.06 新华社桂林记者站站长、桂林支社社长;

1994.06——1997.11 新华社广西分社副社长、党组成员;

1997.11——2001.10 新华社广西分社社长、党组书记(1997.09-2001.06在广西大学研究生班学习);

2001.10——2001.11 新华社副秘书长,兼任总经理室总经理;

2001.11——2004.05 新华社党组成员、副秘书长、秘书长,兼总经理室总经理、中国经济信息社社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2004.05——2011.03 新华社副社长、党组成员,先后兼任秘书长、经济信息编辑部主任、中经社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金融信息交易所理事长、中国金融信息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融信息交易所理事长、国家金融信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06.09-09.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班学习,06.09-06.11在中央党校省部级进修班学习,08.11-11.07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2011.03——2013.04 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

2013.04——2014.05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

2014.05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2016.06——2017.11,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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