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巡察全程留痕 压实巡察干部责任

日期:10-18
巡察工作留痕登记表巡察留痕

原标题:河池:巡察全程留痕 压实巡察干部责任

“我们党建小组的同志,按照要求,重点负责几年来被巡察单位党组及其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如‘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不规范;不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等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巡察工作留痕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登记后按问题循序附相关佐证材料底稿”,到巴马县参加市级提级交叉巡察工作的青年党员小周感概道“我觉得这个制度好,增强了巡察干部的担当意识、自律意识”。

这是河池市实行巡察“全程留痕”工作法的一个小小的缩影。据介绍,巡察“全程留痕”工作法,就是巡察人员对所发现问题的证据资料进行分析审核后,填写《巡察工作留痕登记表》,写清巡察事项、巡察人、复核人等内容,并由当事人在表上签字确认,或作出情况说明。对巡察报告中反映的所有问题,成稿前都会一一与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进行核实确认。对巡察事项、巡察人员、巡察过程、发现问题、证据清单、结论和建议、巡察组审定意见等都如实记录存档,一旦过后某个项目或材料出问题了,就要回头看,看巡察组、巡察人员是否存在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的没有报告,是否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通过推行责任全程留痕,从巡察组自身抓好对巡察工作的监督,一旦在哪个环节出现差错,就倒查责任,将巡察干部担当意识、自律意识监督关口前移。据统计,第三轮巡察共填写《巡察工作留痕登记表》2600多份。仅今年9月中旬启动的第四轮全市提级交叉巡察以来,各巡察组就已填写《巡察工作留痕登记表》970余份。

同时,“全程留痕”强化对巡察工作日志的管理,做到统一保管、真实记录、严格保密、规范移交。巡察工作日志本由市委巡察办统一印制、发放、回收和归档。每轮巡察开始前,向每个巡察干部发放巡察工作日志本,要求各组联络员负责统一保管巡查工作日志本,未经批准不得带离巡察工作室;每个巡察干部实事求是、言简意赅地记录每一天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被巡察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工作体会等;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凡涉及工作机密和被巡察单位要求保密的事宜,不得记入日志,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对发现“跑风漏气”行为,严肃问责;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日志笔记本作为巡察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归档。

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道:“实行巡察责任全程留痕制度,目的是规范巡察工作行为,从问题的发现、核查到反馈移交、督促整改,整个过程全程留痕,确保事事有对应、件件都可查”。

在实际工作中,巡察全过程留痕,为巡察过程和结果提供书面证明。据统计,在巡察留痕底稿的支撑下,2017年以来,巡察中共收集整理各类表格360余份,汇总各类问题2700余个,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巡察报告总体质量。(河池市委巡察办 朱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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