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决“医闹”,更要解决背后的问题
近日,发改委、人民银行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下称《备忘录》),将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将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10月17日中国新闻网)
很多时候,“医闹”的背后,医务人员与患者双方其实都有着极大的不满和委屈,一方面,医务人员每日超负荷运转,殚精竭虑治病救人,另一方面,患者在信息不对称下所得到的资讯极其有限,处于十分被动的状态。尤其在资源集中的大医院,医生每天的工作量达到极限的几倍,必然导致不可避免的疏忽,或是不能很详细地向患者解释病情,而满怀希望求医的病人很容易因此产生误解或不满,导致医疗纠纷的出现。
在医疗纠纷中,除了混水摸鱼和职业化医闹人员,更多的还是认为自身利益受损,从而采取“医闹”这种“最高效”模式的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让不少人认为并不利于保障患者的权益,同时有关医疗纠纷的诉讼成本过高、审理过程过长,其公正性也不可确信,这些都是当事人在医患纠纷过程中的不可承受之重。因此,产生纠纷后,当事人不是找法院,或者找相应的行政部门,而是直接找医院或找医生。尤其是一些医疗机构往往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赔钱了事,更是纵容了“医闹”,使其成为了一些患者及其家属解决医疗纠纷的“路径依赖”。
医患纠纷的增加,给医生带来强大的心理和现实压力,迫使他们在医疗工作中采取愈加循规蹈矩的治疗手段,而这又构成临床医学进步的巨大障碍。同时,据调查,不少医护人员对当前医疗执业环境极其不满,已经影响到了执业队伍的稳定。
为了扭转现有的医疗环境,对“医闹”出台措施进行惩治有其必要性,《备忘录》中联合惩戒,以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已经对医闹者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惩戒为前提,对其进行名誉否定和行为限制,这将对有心效仿的潜在医闹人员形成震慑作用,切断“医闹”这一路径依赖,毫无疑问,联合惩戒将对医疗秩序起到极大的维护作用。
但惩戒只是治标,而非治本。如果要从源头上解决医闹问题,恐怕还有其他工作需要完善和健全,例如制定新的高质量的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立法透明化、公开化,事先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使新的法律制度经得起实践检验;建立保障机制,确保鉴定机构的公正性,避免产生偏袒、护短的情况发生;还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增强患者的抗风险能力,等等。
医闹现象的发生并非单一性质,解决方法当然也不能单一化,唯有将背后的问题都一并抓住并妥善处理好,才能消除医闹这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本报评论员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