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名均可获1000万元奖补资金

日期:10-18
产业园现代农业资金

原标题:前10名均可获1000万元奖补资金

为做好今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和安排使用好奖补资金,17日,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做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安排1.25亿元支持省级产业园创建工作,省农业厅、财政厅对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评审,整合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前10名予以每个10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对后10名予以每个25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

开门办园“有边界、无围墙”

今年5月,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对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进行了综合评审。针对一些县对创建工作流于形式,对产业园创建工作了解不深或理解有误;创建方案没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内容、任务,措施不具体等问题,《通知》要求有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县(市、区),以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等全产业链开发为主攻方向,以推动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要务,聚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强创业创新孵化,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经营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倡导开门办园,“有边界、无围墙”,注重吸引多元主体参与产业园建设,坚决防止产业园非农异化。

资金安排杜绝“撒胡椒面”

据悉,今年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分两批下达,第一批每个250万元已经下达,第二批评审前10名每个750万元也已经下达。《通知》指出,有关市县要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坚决杜绝资金安排“小而全”和撒胡椒面。积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结合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探索财政奖补资金股权量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有效方式,推动建立产业园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

奖补资金不得建“楼堂馆所”

《通知》强调,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的投资补助,不得用于建设产业园的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对于已有其他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中央、省奖补资金不再支持。中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实施方案要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相一致,明确奖补资金具体支持内容、主要建设目标、总体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使用进度节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原则上为2年。县级实施的,产业园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复,报市级农业部门审核备案。市级实施的,产业园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政府批复,报省级农业部门审核备案。

绩效落后产业园难过“考核关”

省农业厅将依据创建方案及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并建立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激励机制。对创建成效显著、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继续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对达到考核认定标准的将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创建进展缓慢、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落后的产业园,将采取通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格的处理措施。(贾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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