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发布“新版”网约车细则:驾驶员准入取消户籍、居住证限制

日期:10-17
机动车行驶证驾驶员三亚

原标题:三亚发布“新版”网约车细则:驾驶员准入取消户籍、居住证限制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庆滨)时隔一年,三亚修订网约车《实施细则》。今日(10月17日)三亚市委宣传部公布了修订版《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简称“修订版《实施细则》”)。相较原来的《实施细则》,修订版取消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增加了每辆网约车对接平台的数量。

与“老版本”相比,修订版放宽了驾驶员准入条件,不再要求驾驶员为三亚籍或持有三亚居住证。原来的《实施细则》要求驾驶员必须为三亚户籍或持有三亚居住证,修订版《实施细则》放宽了网约车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对户籍和居住证不再要求。但驾驶员仍被要求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暴力犯罪记录、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另外,驾驶员申请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需要提供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材料,这是修订版《实施细则》新增的内容。

1辆网约车可接入多个网约车平台。原来的《实施细则》要求1辆网约车只能接入1个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运营服务,且配备驾驶员不超过2名;1名网约车驾驶员只能加入1个网约车平台。修订版《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和驾驶员加入多个平台运营表示认可,其第二十三条规定,1辆网约车可以接入多个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运营服务,网约车不得加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1名网约车驾驶员可以加入多个网约车平台;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加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此外,对于尚未取得《机动车行驶证》的情况,修订版《实施细则》增加了相应条款。《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是新增加的条款,规定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尚未取得《机动车行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向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承诺内容为: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用于网约车经营,在取得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机动车行驶证》后,提交相应材料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审核同意的,由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凭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行驶证》。申请人按规定向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后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三亚 “老版本”《实施细则》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一年多以来,网约车办证工作情况并不理想,截至2018年4月27日,三亚市共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65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266本。在此期间,各网约车平台也曾多次反映“老版本”《实施细则》存在诸多不合理的条款。

据三亚交通局介绍,修订版《实施细则》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编辑:马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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