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郴州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日前,郴州市出台《郴州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将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压缩到4天以内,比国务院要求的8.5天减少4.5天,以进一步解决开办企业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此举走在全国前列。
据了解,此次郴州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采取全覆盖的方式,明确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4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工商部门设立登记2.5天、公安部门公章刻制1天、税务部门发票申领0.5天,市、县两级在年底前全面压缩到位。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郴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实现线下“一窗通办”,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线上“集成服务”。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认,申请人可在网上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全程电子化登记,进行“零见面”电子营业执照办理。新办企业可在网上申办刻章、网上缴费(备案免费)和公章制作单位网上自动备案,企业可自主选择印章刻制企业,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同时,郴州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开办企业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再一次梳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共享共用”,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
在此基础上,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和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相关部门同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公安部门在工商部门核准企业设立的同时,同步受理企业刻章申请,1天完成印章刻制、发放。税务部门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表应用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0.5天以内。在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方面,取消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全面建立企业和职工参保登记、险种认定、养老保险费用缴纳“一窗式、一网式、一站式”工作服务机制,进一步压缩参保登记办理时间。另外,同步深化涉企证照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着力推动“照后减证”,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