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办大学”是学校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

日期:10-17
院系管理模式学校

原标题:“院系办大学”是学校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 | 新京报快评

▲中山大学官网截图。

中山大学近日宣布深化管理模式改革,由以往的“大学办院系”走向“院系办大学”,学校通过“院系办校”改革释放办学活力。应该说,这是我国高校近年来比较具有实质意义的改革举措,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从报道可以看出,中山大学“院系办校”的核心是强化院系在学校的主体地位,发挥院系更大的自主权,学校实行“全成本预算管理”,以奖金学为例,“下放专项奖学金的设置和评审。院系可根据学校分配的专项奖学金总金额,结合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专项奖学金的奖励方向、奖项名称和获奖条件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等教育获得巨大发展,但积弊甚多,核心问题在于行政化日趋严重,日常运行中“管理本位”取代了“学术本位”。院系本该是大学的主体,但在现实中,大多数高校都是管理部门居学校主导地位。

那些管理部门掌握了学校的核心资源,院系作为教学科研的主体单位,虽然责任重大,但权力甚微,责权利通常处于严重不对等之中。院系若想有所作为,院长必须把大量时间精力用在寻求各机关处室支持。在这种制度设计之下,院系处处受掣肘。

更严重的是,“管理本位”形成的僵硬体制,让任何改革都举步维艰。院系根据学科特点进行一些教学方式、考试方式的改革举措,往往都被教务处以所谓不符合规定为由扼杀于摇篮。在这样的体制下,要创办一流大学,真是难上加难。

因此,中山大学这次管理模式的改革提出“院系办大学”,通过改革理顺职能部门与院系的关系,改变长期以来本末倒置的弊端,通过管理的扁平化,把更多办学权力下放到院系,让院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让院系在教学科研管理中真正居于主导地位。这对于实现大学由“管理本位”走向“学术本位”具有实质意义。

“院系办校”,是一个学校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也是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与重组,改革面临的艰巨性可想而知。更重要的是,在大学内部理顺管理部门与院系的关系,只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部分。

高校传统上的很多机制,往往是为处理与上级管理部门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校内机制的改革相对简单,但更高层次的改革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可能非一个高校所能推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山大学这一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可以对改革抱有热情的期待。

不管怎么说,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中,中山大学敢为人先,率先迈出这一步,本身已经对某些传统弊端形成冲击,其意义不可小觑。

文 | 王天定(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编辑:李冰冰 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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