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老有所养”有“量”又有“质”——我省“十三五”规划养老服务中期工作综述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人类共生共享的重大成就,也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
截至2018年6月,我省60周岁以上人口为72.49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2.4%,到2020年,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81.6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3.41%,2025年将突破95.6万人,占总人口的15.31%……老年人数逐年迅速增加。同时,家庭日益小型化,“纯老家庭”、失能半失能、空巢和独居老人家庭大量出现,使得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社会养老问题日益突出——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并持续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每年的民生工程,不断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工作改革创新步伐。
在此基础上,省民政厅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在政策创制、制度保障、资金支持等方面积极推进落实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自青海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省民政厅以构建适度普惠养老体系为目标,大力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政策是导向。十三五期间《青海省养老服务示范基地专项规划》《青海省社区老年人专业养护专项规划》《青海省老年人家庭和社区无障碍建设专项规划》的先后出台,《青海省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工作方案》《青海省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规范》《青海省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工作指南》《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逐步制定,都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成为养老工作发展的“行动指南”。
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体系建设
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十件实事”这一举措,进一步强化了政策集成,按照《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青海省“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专项规划》,我省持续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积极推进专业化养老机构建设。2016年以来,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共计4.85亿元,其中安排资金3.27亿元,建设24个养老服务机构;安排资金1.4亿元,建设50个日间照料中心;安排资金1815万元,建设了259个农村互助幸福院……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得到新提升
2016年以来,省级财政资金共2.84亿元用于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和省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期间,政府购买服务75万人次,年均37.5万人次。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家政公司120家……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进一步激发了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培育带动了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发展。
农牧区养老服务工作得到新拓展
为破解农牧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难题,我省在认真总结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调整补贴标准和服务对象。2016年在黄南、玉树、果洛和海南4个州的8各县的52个乡镇开展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2017年在全省六个自治州全面推开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工作。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委托第三方、以“一助一、一助多”结对帮扶的方式,对农牧区未入住养老机构且享受照料补贴的失能特困老年人和70周岁以上、纳入农村低保的失能老年人、经济困难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医、代办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安全守护等基本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居家养老“最后一公里”的服务问题。两年来共投入资金3513.16万元,惠及4232人次。
老年人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有保障才有“安全感”。近两年,我省持续实施居家和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2016年下达886万元、2017年下达622万元,给全省农村五保老人、城镇“三无”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以及城乡低保户老人每人3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其他社会老人每人给予1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居家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两年来,共结案理赔1156起,赔付金额856.8万元,有效化解了养老机构和居家老年人意外风险,助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此同时,我省连续两年提高高龄补贴标准:2016年发放资金3.36亿元,2017年发放资金4.24亿元,惠及全省32万老年人。
医养结合工作有了新突破
我省把医养结合工作作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任务,持续加快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逐步实现了功能和服务的无缝对接。专门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医养结合工作会议,申报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南藏族自治州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点。两年来,建成10所医养结合机构,有133所医疗机构与146所养老机构签订医养融合工作协议,为养老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诊、康复护理指导、突发疾病转送等及时、便利的医疗服务。全省107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有83所开设老年病科、门诊和老年病床,84所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医疗服务。
完善“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
资讯发达时代,网络平台地位显得尤为重要。我省以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契机,构建了以“省养老服务云平台客户服务端为主干、以‘智慧养老社区’为分支”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体系,使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深度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养老”与“养老社区”的有机融合,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夯实基础。2017年,青海省居家养老信息平台正式在西宁和海东投入运营,对两市10多万老年人的能力和需求进行科学评估。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保“量”更要保“质”。两年来,我省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对标整改,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对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经过半年多的专项整治,全省120多个养老机构的软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对全省的养老院(含敬老院)的质量提升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估,有力推进了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养老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做得更好、更完善,我们任重而道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们还将在‘建立完善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养老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合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区域和建设规模,充分发挥其功能。除此之外,也将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让全省养老工作发展有‘量’、有‘质’健康发展。”(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