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 安排配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有关工作
10月15日,省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传达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安排配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
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会议。省长刘国中,省政协主席韩勇,省委副书记贺荣,省委常委梁桂、王兴宁、庄长兴、姜锋、钱引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副省长魏增军、胡明朗、徐启方,省政协副主席王卫华,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巡视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不断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保障,强化巡视结果运用,使巡视真正成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有效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巡视的政治定位,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切实为全省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党中央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探索,是深化政治巡视的创新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执着韧劲,体现了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专项巡视作为对陕西工作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的现实检验,确保中央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会议要求,要以此次专项巡视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标准,深入查找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相关整改工作,着力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质量,不断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担责,全力配合好中央专项巡视,严格落实巡视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协调衔接、服务保障等工作。
省级有关部门、省委巡视办和各巡视组、省脱贫攻坚“八办三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