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海南省电商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日期:10-16
农产品扶贫电商

原标题:我省制定《海南省电商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我省制定《海南省电商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六大措施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本报海口10月15日讯 (记者罗霞 实习生王淼 通讯员谢芳春)省商务厅近日制定《海南省电商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电商扶贫长效机制,推动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力争2018年至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年均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亿元。

《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省5个国家级贫困县实现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全覆盖,农业标准化、品牌化、电商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电子商务在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降低流通成本、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方案》明确六大主要措施。一是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临高县三个贫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推动五指山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列入国家综合示范县创建范围,实现全省国家级贫困县综合示范全覆盖,建设完善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中心、镇(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等体系。二是培育贫困地区电商经营主体。三是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包括推动鼓励各市县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等,扩大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特色旅游等的网络销售额。四是举办电商扶贫促进活动。包括开展电商消费扶贫行动,推动企事业单位、城市居民与贫困户建立精准帮扶关系,发展爱心网购、网络认购订养、爱心乡村游等扶贫模式。五是夯实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六是开展面向贫困群众的农村电商专题培训。

我省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安排现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等有关资金计划时,给予贫困地区电商发展大力倾斜支持。在组织实施有关电商扶贫公共服务项目时,鼓励充分利用现有设施体系,互相搭载,资源共享,确保电商扶贫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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