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研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工作
10月15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主持召开省政府2018年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工作。
会议讨论并通过《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按程序上报或印发。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出吉林特色乡村振兴之路。强化产业支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把户脱贫与村振兴相结合,把村振兴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用美丽乡村、生态农村吸引城市居民,实现城市财富在农村再分配,在农村创造就地就业机会。
会议强调,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事关振兴发展大局。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强监管、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风险源头治理,夯实城市安全发展基础。
会议指出,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要深化“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开展减税降费行动,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效率,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强调,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事关儿童未来、家庭幸福、社会福祉。要加强与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满足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确保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完善清单管理,做到分类保障、精准到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办实办下去。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靖平,副省长石玉钢、侯淅珉、李悦、朱天舒、安立佳,省政府秘书长彭永林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参事列席会议。(黄鹭/文 邹乃硕/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