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通过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日期:10-16
方案开发区中考

原标题:【教育局】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通过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近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深入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事宜。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主持会议,副市长贾丽娜等市政府领导参加,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教育局局长梁国超汇报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及推进措施。

会议研究通过了该《方案》。会议认为,《方案》既体现了中央和省的要求,又符合长春实际,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可操作性较强。

会议就《方案》实施问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牵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必须稳妥推动。要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解疑释惑,营造氛围。要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二是要强化改革保障。中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参加的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改革。要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属地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要强化教师、经费、设备设施保障。三是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发挥考试评价指挥棒作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据悉,我市中考改革是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推动的,新的改革政策从2018年秋季起施行。改革的重点内容包括把地理、生物学科纳入中考计分科目、汉字书写能力纳入中考范围、逐步将英语口语纳入中考、加大体育科目分数权重、扩大推荐生比例和覆盖范围、在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等。改革的目标设定为到2020年,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完善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起更加科学高效、灵活多样并与高考相互衔接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

近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深入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事宜。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主持会议,副市长贾丽娜等市政府领导参加,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教育局局长梁国超汇报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及推进措施。

会议研究通过了该《方案》。会议认为,《方案》既体现了中央和省的要求,又符合长春实际,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可操作性较强。

会议就《方案》实施问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牵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必须稳妥推动。要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解疑释惑,营造氛围。要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二是要强化改革保障。中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参加的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改革。要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属地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要强化教师、经费、设备设施保障。三是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发挥考试评价指挥棒作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据悉,我市中考改革是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推动的,新的改革政策从2018年秋季起施行。改革的重点内容包括把地理、生物学科纳入中考计分科目、汉字书写能力纳入中考范围、逐步将英语口语纳入中考、加大体育科目分数权重、扩大推荐生比例和覆盖范围、在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等。改革的目标设定为到2020年,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完善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起更加科学高效、灵活多样并与高考相互衔接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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