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

日期:10-15
产业园区供电郴州市

原标题:【郴州市】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

10月9日,从郴州市发改委获悉,近期,郴州市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等工作的基础上,将开展降低电价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于拒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让降电价政策的红利惠及每个一般工商业用户,让转供终端中小商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培育经济新动能。

截至目前,郴州市已分三批四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4月1日起每千瓦时下调2.7分,5月1日起每千瓦时下调2.3分,7月1日起每千瓦时下调0.2分,9月1日起每千瓦时下调3.4分。据市发改委商品服务价格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与2017年全市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相比,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10.05%,每年可减轻企业用电成本超1.4亿元。

就全市具体情况而言,国网郴州公司转供结算共计206户,郴电国际转供结算共计330户。在转供电环节,有很多转供电场所存在不合理加价行为,特别是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内的企业用电价格相对较高且没有降低,国家降价红利被转供经营者截留,降价政策效果没有显现。此次清理规范主要集中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小区等转供电主体,对转供环节存在的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规范清理。

为了切实打通降价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市发改委先后召开转供电主体电价宣讲暨价格提醒告诫会、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工作督办调度会,明确了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和湖南省出台的各项降价措施及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政策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国网郴州供电公司、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市城区转供电主体进行专项督查,督促供电公司及各转供电主体落实已出台的降价文件,切实纠正不合理的加价行为。

同时,市发改委要求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小区等转供电单位严格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格制定市发改委今年下发的有关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并将降价措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传导到终端用户,不得截留。

市发改委提醒各转供终端中小商户,可对今年以来缴纳的电费情况进行比对,发现转供经营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规范的,可要求转供经营者立即清理规范。对于拒不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的,可拨打0735-2894755和12358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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