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戒毒管理局:出台意见 全面启动清廉戒毒所建设
近日,省戒毒管理局在充分调研、专题研讨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推进清廉戒毒所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启动“清廉戒毒所”建设工作,全力助推“清廉浙江”建设。
凝聚共识,明确“四清八零”的目标。《意见》明确,实施五年行动计划,到2023年要全面建成“清廉戒毒所”,全面呈现清廉风尚,并实现“四清”(所风清朗、队伍清正、执法清明、用权清廉)和“八零”(违反政治纪律“零发生”,政治规矩“零逾越”,队伍打胜仗“零自损”,酒驾、违禁品流入等“零发生”,重大执法实现“零过错”,执法监督“零死角”,权力寻租“零空间”,腐败行为“零滋生”)。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八大”建设重点。《意见》根据戒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牢政治建设、主体责任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道德建设、清廉文化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认真查找尚未解决的新老问题、有待攻克的顽症痼疾,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确保“清廉戒毒所”建设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推进。
夯实基础工作,明确“五大平台”抓手。《意见》高度重视清“廉戒毒所”基础平台搭建,明确了“五大平台建设”,即为编写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案例集,确定相对固定的警示教育基地,搭建警示教育平台;明确所务公开内容,改进所务公开办法,提升所务公开平台;强化纪检监察监督,优化审计监督,深化警务督察,拓展清廉监督平台;统一设置所长信箱,开辟多种线索渠道,优化线索获取平台;加强机制建设,建立清廉建设通报机制,将“清廉戒毒所”建设纳入工作考核,用好奖惩激励平台。(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