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村霸”案件

日期:10-12
村霸法院新溪

原标题:重庆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村霸”案件

新华社重庆10月12日电(记者周闻韬)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近20年,重庆一基层干部单独或伙同他人对多名干部群众暴力恐吓、拳脚相加,沦为“村霸”最终受到法律制裁。10日,该案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周礼亚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7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1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周礼亚先后担任垫江县高安镇原新滩村主任,新溪村主任、党支部书记。在担任基层干部之前及期间,周礼亚为人霸道,多次随意殴打村民,肆意干扰破坏群众正常生产活动,侵犯群众利益,先后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1996年,周礼亚因不满雷某家阳沟水流进自己家中,持手锤将雷某头部砸伤;2009年7月,新溪村2组村民邱某某因与周礼亚发生争执,被其殴打致脸部、胸部等处受伤;2010年周礼亚因故与新溪村村民周某戊等人发生打斗;2012年11月,周某庚被周礼亚殴打致头部受伤。2015—2017年期间,周礼亚还曾3次殴打当地干部群众,在其子车辆受损后,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他人赔偿高额修理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礼亚因日常生活中偶发矛盾纠纷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周礼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恐吓的方式向被害人勒索钱财3.7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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