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制定最严钢铁工业 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记者冯立华)近日,我省公布新制定的《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该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准,是2018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据了解,该标准对现有和新建企业分类指导,提出了不同的执行时间要求,规定了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执行时间:现有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该标准排放限值的设定达到了国内外现行标准的最严水平。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35mg/m3、50mg/m3;其他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酸再生除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50mg/m3、150mg/m3。上述排放限值远低于国家《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烧结机、球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40mg/m3、180mg/m3、30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