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事,大伙儿一起干(倾听·创新基层治理)

日期:10-12
道德村民村里

原标题:村里的事,大伙儿一起干(倾听·创新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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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浙江嘉兴,活跃着数量众多的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已培育社会组织3577个,城乡社区社会组织1.2万多家。通过“三治融合”,回答乡村治理中“谁来治”“怎么治”“治什么”的问题,“治”出了社会活力,“治”出了和谐有序。

走进浙江省嘉兴市乌镇镇南宫社区,一栋青砖黛瓦的小楼醒目地挂着红色的“乌镇管家工作站”标志。当天值班的“乌镇管家”桂剑华,是一位70多岁的退休老党员。

小区篮球场深夜还有人打球,吵得周围居民睡不好觉;老街改造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影响了路人通行;附近商店新搭了台阶,安全上容易出问题……平时遇到这些民生方面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桂剑华会向乌镇管家工作站、乌镇管家联动中心上报,由该中心分别交办、分类处置。

像桂剑华这样的“乌镇管家”已有近4000人,大多是社区居民。依托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而建的乌镇管家联动中心,全天24小时都有人值班。各级法律服务团的成员,也参与“乌镇管家”日常运转。

名气越来越响亮的“乌镇管家”,是嘉兴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的一个缩影。

转变思路,着眼长效

治理重心从事后“灭火”转向事前“降火”

嘉兴位于沿海地区,在全国率先迈开城乡一体化的步子,实现了全民社保,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等也走在浙江省前面。但是,“车越快越难开”,伴随着率先发展,新问题、新矛盾也更加突出、更加集中。

“经济社会发展起来后,像征地拆迁等引发的基层矛盾问题时有发生。如果老是跟在后面,像消防队一样到处救火,难免疲于应付、效果不佳。”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贤龙说,面对这些难题,靠原先的社会治理模式已无法适应,亟待探索既能解决短期现实问题,又兼顾长效公平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既治‘已病’,更治‘未病’,聚焦如何减少矛盾、化解矛盾,把治理重心从过去的问题发生后到处‘灭火’,转到事前‘防火’‘降火’上来。”

平湖市曹桥街道野马村原先是个“养猪大村”,村党委第一书记王亚勤感叹,从违章猪舍清理这件事,就着实体会到了事前“防火”“降火”的作用。

野马村地方不大,全村2.6平方公里,生猪存栏数最多时有3万多头。“猪粪多、河水黑、空气臭”的生态困境要破除,村民增收致富的现实利益也要保证。在做生猪退养、违章猪舍清理工作之前,村里把转产转业的工作做在了前头,成立“彩之翼创业互助社”,组织小型招聘会,先后介绍112名村民进企业、297名村民在工程项目务工,还有45名村民进入公益岗位。村里还专门请来了生猪退养宣讲团、法律服务团,讲法规政策,送法律服务,以获得农户的理解。

2013年5月,嘉兴在桐乡市高桥镇(现为高桥街道)试点“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不再“单兵作战”,而是“联合出击”,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转变,从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向行政、法律、道德手段综合运用转变,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借助载体,形成标准

“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

桐乡市高桥街道越丰村村民组长徐元明有个特殊的身份,是村里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的成员,他在村里说话有分量,村民们也都信任他。

村民老朱多年来攒下的一大堆建筑材料舍不得丢,在自家边上堆了100多平方米。前不久,徐元明和道德评判团另两位成员沈菊芬、陈少华一起,一周连着三次上门做老朱的思想工作。

几次沟通下来,老朱仍旧不肯搬,但态度已缓和了不少。徐元明他们给老朱出主意,不光帮他找了可以存放材料的地方,连搬东西的帮手都找好了,终于打动了老朱。如今,老朱那堆材料已顺利“挪”了地方。

“道德评判团成员协助村委会做村民思想工作,效果还不错。”徐元明说:“大家都是一个村的,都是为了让越丰村更好更美,我们面对面去劝说,大家比较相信,抱怨少了,对村里工作支持的多了。”

在越丰村,道德评判团会把一些身边的好人好事或不良现象交由村民自己评判,分别挂上“红榜”和“黑榜”;百事服务团则整合社会志愿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为村民提供贴心的组团式服务。为了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和积极性,2013年,当地镇级层面成立了百姓参政团,2016年各村也相继成立百姓议事会。为了提升村民“法治”意识,街道、村(社区)成立两级法律服务团,吸收村级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服务团成员,每月不定期下村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

几年摸索下来,一条嘉兴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逐渐成形: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健全完善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等“三团两会”的载体,真正实现“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如今,嘉兴全市100%的村(社区)都配备了法律顾问,100%的村(社区)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100%的村(社区)制定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

村事民议,乡村善治

以自治激发活力,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助力乡村振兴

从曾经的上访村、贫困村、问题村,到如今的和谐村、文明村、幸福村,嘉善县天凝镇洪溪村的“小村巨变”,为“三治融合”建设的成效写下了生动注脚:以自治激发活力,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让乡村逐步走向善治境界。

重大村务公决,洪溪村在全市率先探出这条路子,也尝到了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带来的“甜头”。

洪溪村在党总支书记陈俐勤2003年上任前,10年内换了5任党支部书记,村民上访频繁。“要建设美丽乡村,靠蛮干肯定不行。”陈俐勤说,村里的事还是得村民说了算。

当时,交通不便的高浜自然村要修路,涉及140多户农户的田地,补偿款不多,造路资金也有缺口。路要不要修,怎么修好?陈俐勤带着村干部挨家挨户到村民家里听意见、问情况,并制作了征求意见表发到每家每户。最终,140多份表格全部回收,同意率100%。

此后,凡是村里大事,村民先民主讨论,再投票表决。表决时每家“户代表”攥着一张票,只有大部分人签字同意了,事项才能通过。从2004年至今,村里已有39件事项通过村民公决来实施,“村事民议,村事民治”。

这几年,随着“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六进”、村民学法等活动的开展,法治意识在村民中也大大提升。最近,洪溪村的法律顾问张斌接到两个洪溪村村民打来的咨询电话,一个咨询家庭矛盾能否用法律手段解决,另一个咨询担保问题。张斌的联系方式就贴在村里公告栏内,早年间几乎没有村民打他的电话,现在则成了“咨询热线”,无论村集体事务,还是村民私事,碰到疑难都会想着先来问问律师。

村里陆续组建篮球队、腰鼓队,每年还举办农民文化体育节。通过这些活动,村民的生活充实了、心拉近了,很多积怨矛盾在无形中得到化解。2006年以来,该村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村集体经济收入也从15年前的入不敷出,发展到现在的8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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