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为民不怕山高路长
查看现场的路上
到半山腰的村委会开庭
六麻六学庭审现场
冒雨查看诉争地
证人签字确认为了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减少群众诉累,做好法律宣传,去年以来,北流法院隆盛法庭,因案而宜,按需开庭,对婚姻家庭纠纷,赡养、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相邻权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案件,运用巡回法庭的形式深入乡村、山区等场所现场审理案件,确保巡回审判没有盲区,深得群众拥护,目前,在辖区各镇各村已开设巡回法庭41个。
山顶上的土地纠纷媒人公突变被告
车程:两个小时
地点:六麻镇六学村
甘国联法官带着书记员经过一路山路颠簸,终于来到座落在深山盆地里的村庄,鸡啼鸟鸣声在山谷里回荡,一派现世安稳,与世无争的景象。
85岁的陈老头怎么也没有想到久居深山的自己竟有一天成为了法庭的被告,而告自己的竟是自己的堂弟媳兼媒人女。80年代初,原告林某在村里白坟顶分得1.4亩秧田耕种,1986年后因跟随煤矿工人丈夫到来宾合山市生活,随即将地交给丈夫的弟弟陈某耕种,后陈某外出务工,便与林某商量将地交给陈老头代管。2016年国家对水田进行确权登记,由于村干部年老相继去世,对于此块田地到底有无进行登记,归属谁家都找不到相应的证据,林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想要这块荒废多年的田地,而陈老头则回应这块地已经由村委会收回去了,而都找不到相应的证据。
庭审现场由于天气变冷,陈老头身体不适没有出庭,原告和证人出庭,村里的人听说法院来开庭都纷纷前来围观。由于被告没有出庭,案子择日宣判。
开完庭已经中午十一点半,因为下午还有两个案子开庭,来回差不多四个小时的车程,山路九曲八弯,甘法官顾不得休息带着书记员又马不停蹄地往山上诉争地赶,查看现场。现场群众纷纷为法官及巡回法庭的效率及便利点赞。
昔日婆媳情深今日为孙对簿公堂
车程:一个半小时
地点:隆盛镇安平村
“法官,请你帮帮我。”说完一个瘦弱的女子扑通跪到了正在办公室认真写判决书的隆盛法庭李广健法官的面前,闷热难耐的夏季,着实把法官吓了一跳,连忙把她扶起来。
“我以前的家婆扣住我两只仔,不让我见不让我带走,没吃没穿我好可怜的儿子……”说完泪水鼻涕大把大把地抹。
80后女子何某2003年经人介绍与家住隆盛镇偏远的某村的李某未婚同居,并于2004年和2007年分别生育两儿子,补办了结婚证。2017年,李某因患病身亡。后来何某经人介绍,再嫁到广西鹿寨县。婚后的何某并没有完全能放下与前夫的孩子,想到孩子跟着80岁的奶奶在闭塞落后的山区里挨着,何某就寝食不安。通过做现任丈夫的思想工作,同意她将孩子接到身边抚养。有了丈夫的支持,何某马上回到前夫家里,想把孩子接走,但孩子奶奶死活不同意,何某找到了村干部来协商调解,也不能凑效,80岁的老奶奶根本就不考虑她本身的抚养能力问题,极力阻挠。何某没有办法,只能去法庭找法官帮忙。
考虑到被告已经80高龄,腿脚不便,山路不好走,从村里搭摩托车出到位于圩上的法庭至少要2个多小时,走路就更加麻烦了。出于安全考虑,法官决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去到被告所在的村里开庭审理此案。经过实地考察,选择了被告家隔壁的村公所为开庭场所,在村干部的帮忙劝说下,80岁的梁某才拄着拐杖出庭。巡回法庭开到了山村里,消息的传开引来了不少留守妇女、老人前来围观。严肃的庭审现场,经过当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每一个程序都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庭审的严肃性和法庭的公正性。庭审结束后,因双方争执太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决定择日判决,“夺仔”之战落下帷幕。
本是好邻居却为路伤情
车程:一个半小时
地点:大坡外镇分水村
张某云与李某坤同系北流市大坡外镇分水村村民。在上世纪80年代初,双方通过竞标分别取得了分水大队两块宅基地用以建房,因此成了邻居。两家楼房建好入住后,三十几年以来,大家通行此道相安无事。直到2016年之时,被告李某坤在自家楼房旁建起一个小仓库用以储藏杂物,使得现有道路宽度由4.6米变为2.6米,骤然变窄的道路,张某云认为影响了其正常的出入,也影响了村中另一组组员的正常通行,多次找到李某坤要求予以拆除恢复道路原状。但李某坤认为,现在自己所建的小仓库所占地方是属于当年自己竞标所得地块的一部分,自己享有处分权,他人无权干涉。原告及住在里面的三十户村民提出该条通道大家已经行走了几十年了,早已是一条历史形成的通道,现在被告的行为明显存在侵权。被告对此不予理会。该纠纷通过村委会、镇司法所、镇综治办的处理,均未得到妥善解决。原告遂诉至法院以寻求公道。
该案立案受理后,因为群众反应相当大,关注度高,甘国联法官高度重视,为对该案有个全面深入的了解,提前来到涉案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实地勘验,详细绘制了现场勘验图,做好了勘验笔录,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同时,因该案涉有历史遗留问题,甘法官走访了大量老一辈村民,与他们深入交谈,了解该条道路的形成过程,详实记录本案发展始末。在庭审中,因双方分歧太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决定择日判决。
巡回法庭的常态化开设,已经成为北流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宗旨的一个重要举措。行动不便的耄耋老人诉讼案件、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的深山村民诉讼案件、错综复杂的土地纠纷案件、极具典型教育意义的诉讼案件……法官从“公正便民”的角度出发,常常背上法徽,带上书记员便驱车前往,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就地解决矛盾纠纷,还给前来围观旁听的村民们送上“鲜活”的法制课,获得称赞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