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贡银行违法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 经办人收受贿赂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1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自银监罚决字〔2018〕1号-5号)显示,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过程中,未执行内控制度审查交易对手真实性、逆程序办理业务、违规划付转贴现资金,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自贡银监分局罚款150万元,此外还有周德源、张鸿雷、李符玉、张正意共四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自银监罚决字〔2018〕1号显示,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过程中,未执行内控制度审查交易对手真实性、逆程序办理业务、违规划付转贴现资金,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自贡银监分局给予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银监罚决字〔2018〕2号显示,周德源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3号令)第二十八条,自贡银监分局给予周德源取消五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银监罚决字〔2018〕3号显示,张鸿雷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自贡银监分局给予张鸿雷取消三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银监罚决字〔2018〕4号显示,李符玉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且在办理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自贡银监分局给予李符玉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银监罚决字〔2018〕5号显示,张正意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且在办理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自贡银监分局给予张正意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3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监管机构可视情节轻重及其后果,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任职资格:
(一)违法违规经营,情节严重或造成损失数额巨大的;
(二)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造成损失数额巨大或引发重大金融犯罪案件的;
(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造成损失数额巨大或引发重大金融犯罪案件的;
(四)向监管机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或资料的;
(五)披露虚假信息,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
(六)拒绝、阻碍、对抗依法监管,情节严重的;
(七)被停业整顿、接管、重组期间,非法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财产设定其他权利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