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动省级干部消费扶贫:每月购买贫困户产品

日期:10-10
海南扶贫贫困户

原标题:海南开展消费扶贫活动 省级领导带头每月购买两三百元贫困户产品

央广网海口10月10日消息(记者朱永)海南省2018年全省消费扶贫大会今天上午在海口召开。会上印发了《关于在省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活动方案》,方案中明确,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省级领导干部每人每月拿出200-300元,采购贫困户产品,帮助贫困户解决销售难题、增收脱贫。会议同时倡议,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带头发挥示范作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主动跟进,全面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消费扶贫是指以广大消费者为主体,通过购买和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其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

海南省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海南省部分贫困地区信息闭塞、交通不便,贫困户对市场把握不准,出现了农产品卖出难、卖价低等问题。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既可以增强贫困户依靠自身劳动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能力和信心,又可以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现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将带头每人每月拿出200-300元,从本人抓农村党建促脱贫攻坚联系点或其他扶贫村,以及扶贫性农业合作社或企业,直接购买或通过“海南爱心扶贫网”采购时令瓜菜、水果、肉蛋、米油等农副产品或手工艺品。

《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中提出,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要主动跟进,全面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

通知称,将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消费扶贫行动。单位长期定向认购模式,拥有食堂、餐厅的行政机关、学校、国有企业、医院、军队等单位,采购贫困户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肉蛋、水海产品、五谷杂粮等农产品,每月认购数量不得低于月消费同类产品的20%;单位临时团购模式,各单位可组织干部职工不定期集体采购贫困户农产品,也可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前提下,统一采购贫困户农产品作为节假日福利;此外,还有订单式生产认购模式、个人爱心认购模式、参与贫困地区“共享农庄”模式、协助购销对接模式、自驾车“后备箱”公益旅游认购模式、商务及电子商务助销模式、旅游带销模式等。

据了解,海南省扶贫办将与南海网联合建设“海南爱心扶贫网”,搭建“互联网+消费扶贫”平台,作为海南省消费扶贫的主要途径。海南省扶贫办与南海网共同统计各单位及个人认购贫困户农产品数量,在“海南爱心扶贫网”上设立消费扶贫光荣榜,大力宣传表彰。通知中同时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干部职工注册、认购贫困户农产品或服务,并把参与消费扶贫的表现作为考核评优的内容。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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